《乡镇组级财务管理工作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组级财务管理工作制度.docx(4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乡镇组级财务管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各村民小组财务管理,推进组级财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保护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镇组级财务状况,对全镇村民小组全面实行“组账村代管”制度。一、基本原则实行“组账村代管”,必须坚持五权不变的原则,即集体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以及收益分配权不变。由组级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村民委员会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二、基本要求(一)“组账村代管”首要工作就是要清理账目,核实资产。由村民小组成员推荐2-3名村民代表组成理财小组,根据村民小组财务收支情况,其他资产拥有情况,在村委会的配合协助下,边清理边建账。切忌只理新账不理旧账。(二)清理结果召开各村民小
2、组会议公开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施接管,让群众放心。(三)各村民小组设置一名报账员,由村民小组长担任,做好现金日记帐,账本由各村统一购置,做到日清月结。村小组与村委会签订“组账村管”代理合同,由各村出纳(文书)为“组账村代管”会计,负责管理全村各组账目,实行一组一账。(四)要严格资金和票据管理。组里发生的捐赠款、集资款、承包转让金等收入必须全部3日内交存村级专户,不得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收取的专项资金(水费、合作医疗费、一事一议筹资费等)必须按规定时限交由村委会存入对应专户或上缴,组级经济组织统一使用财政部监制省财政厅印制的农村公益事业筹资专用收款收据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往来结算收据,
3、必须由镇村统一代开,不得自行购置收据。(五)涉及收费,必须经过本小组户代表会议通过后报村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由收取人出具三联票据,一联交农户,一联备查、一联交组代理会计代管。村入账后及时开出四联票据,一联存根、二联收据、三联会计留存、四联备查,组代理会计应将出据的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民主理财章的收据联当场交给本人。组支出的票据实行经手人、组长、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或小组户代表)三人签字签章报账方可有效,所有支出票据写明资金详细用途。(六)报账核算统一办公。各村民小组报账员每季度首月前三天将上季度发生的经济业务票证整理好,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向行政村报账,组代理会计每季度为各村民小组记账一
4、次。所有账目要分组按年度装订成册,建立“组账村管”专橱,归档保管。三、制度保障为确保“组账村管”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主要是做到“六规范”。1、规范收支限额逐级审批制度。村民小组年初编制财务收支计划,坚持以收定支,厉行节约,组内一切开支严格按标准和审批权限逐级审批,超过IOO元的由组民主理财小组共同讨论通过按程序审批,超过500元的须报村委会审定,超过1000元经户代表会议通过后报村委会审定后实施。2、规范会计凭证审查。原始收付凭证报账前,必须由组民主理财小组、组代理会计逐级审查签字。3、规范组账张榜公布制度。每季度首月的前十天内由组代理会计编制好会计报表和收支凭证,
5、交由组报账员在公开栏上逐笔上墙,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现场监督,并在公开栏上签字确认。4、规范集体资产管理及出让行为,村集体资产包括集体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经济林木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生产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财产和设施都应列为固定资产。各村民小组要及时上报村委会集体资产资源再由村委会统一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及时准确记载资产、资源的名称、位置、数量、金额,经营情况等重要内容及其变化情况。村民小组可以利用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参股、联营、股份合作等投资经营活动,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以集体资产、资源对外投资、合作经营的,投资价值要经依法批准设立
6、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县经管站评估确定,不得擅自作价。凡村民小组各项重大建设项目,房屋、山林、土地等资产资源出租转让及拍卖时,首先实行出让前公告制,必须召开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村委会审核,报镇“组账村代管”领导小组批准,再次进行出让信息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同时在村委会见证下签订完善合同。相关资料报镇政府备案。5、规范村民小组工程项目及公益性事业建设管理。涉及工程项目及公益性事业建设必须按照最新修订后的招标投标条例执行。6、规范非生产性开支管理。村民小组不得有招待费支出。四、村委会责任与义务为确保“组账村代管”工作顺利实施,各村要严格遵守“六不准”纪律,不得以交接为由,任意扣除或侵吞集体资金;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强行借用组级集体资金;不准以任何借口调用组级资金用于行政村开支;不准截留属于组级集体组织的任何资金;不准以任何发票到组账报销列支;不准以有偿服务为名增加组级负担。村委会要与各小组办理委托代理手续,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各小组组长要编制移交清单,在村主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组代理会计的监督下,办理财务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