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hd市中小企业选优扶强若干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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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Sfhd市中小企业选优扶强若干意见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引导支持中小企业做优做强,推动全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Sfh工作的重要要求,以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选优扶强为工作抓手,进一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增强中小企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助力Sfhd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二)发展目标从2022年开始,力争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IOo

2、家,省级专业化“小巨人企业1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家以上,逐步形成一批机制灵活、技术先进、管理有序、产品在全国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中小企业,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的一支重要力量,成为引领我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引导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二、主要任务(一)实施强基培育工程L加快培育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个体工商户新转小微企业动态培育库,推动个体工商户新转为小微企业,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结构,力争新登记企业占比逐年提升。实施积极有效的帮扶中小企业纾困解难政策措施,全力

3、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每年评选表彰奖励一批双创(创新创业)标兵,激发创新创业发展活力。(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监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2 .加快做大规上盘子。建立全市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加强入库企业动态管理和跟踪培育,力争每年新增2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对当年新增入规工业企业由受益财政每户奖励3万元,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的,再奖励1万元,同时,市财政予以等额奖励(当年新增入规当年就退规的企业不予奖励)。工业发展各类专项资金、转贷资金以及财园信贷通等政策重点支持已入规中小企业。(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

4、3 .加快打造“专精特新”优质企业。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不断夯实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基础,“专精特新”企业群体不断壮大。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再次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5万元,同时市财政予以等额奖励。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或“小巨人”企业的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二)实施龙头领航工程4 .加快培育制造业领航企业。鼓励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龙头领航企业。对年营业

5、收入增速高于全市平均增速的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每增长1亿元,由受益财政奖励2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和50亿元的工业企业,且企业营业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幅的,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首次进入Sfh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且企业营业收入增幅不低于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增幅的,由受益财政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5 .加快培育瞪羚独角兽企业。持续开展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行动,加速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

6、企业、瞪羚(潜在)企业、独角兽(潜在、种子)。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2万元,再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1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对首次认定为省级独角兽(潜在、种子)、瞪羚(潜在)企业的由受益财政分别奖励30万元、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6 .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深入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以专精特新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为重点,进行上市培育和辅导,推动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助力上市挂牌融资。对满足相关规定的企业落实资金奖励和税费扶持。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30

7、万元的奖励,市财政再等额奖励。对申请境内上市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分阶段总共给予500万元的奖励;成功上市后,由市财政给予300万元的奖励。注册地迁入我市的上市公司给予同等奖励;对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满足奖励条件后,由受益财政给予300万元奖励,市财政给予200万元的奖励;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150万元的奖励,市财政给予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三)实施创新驱动工程7 .大力推进科创平台建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

8、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研发平台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的,市财政给予一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8 .大力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引导创新平台、龙头企业对中小企业开放技术、市场、标准、人才等创新资源,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体,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融通发展。聚焦我市“4+3+N”现代制造业体系,深入实施关键重点科技创新技术“揭榜挂帅”制度,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共性技术研发,鼓励优质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突破重大关键技术,解决一批“卡脖子”技术。市政府每年评选表彰一批科技

9、创新示范企业,激发广大中小企业创新活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9 .大力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支持中小企业抢占新兴产业的制高点,开展5G、人工智能、先进装备等前沿技术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对科技成果实现有效技术交易并在本地产业化的,由受益财政按实际交易额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受让方,市财政再等额奖励。落实首台(套)装备示范应用政策,加大科技创新券补助力度,集中资金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或牵头申报的科技研发、重大成果转化等创新类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四)实施转型升级工程10 .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

10、。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数字技术对现有装备和生产线进行全链条改造,打造数字化生产线。积极推进虚拟现实、区块链、机器人等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企业;加强工业互联网赋能,助推全市中小企业上云用云,力争全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云全覆盖。对首次入选省级两化深度融合示范企业,由受益财政奖励10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对首次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并获证书企业,由受益财政奖励10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11 .加快企业智能化转型。实施新一轮企业智能化改造升级行动,组织开

11、展智能制造进园区活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标准宣贯、现场诊断和供需对接,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加快生产装备联网、关键工序数控化等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协助企业申报国家年度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优秀场景。对获批省级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每户20万元奖励,市财政再等额奖励。对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等给予上级等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12 .加快企业绿色化转型。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服务,引导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战略,支持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推动企业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创建一批

12、“绿色工厂,打造一批绿色产品,培育一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对获认定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节水企业等给予上级等额奖励。落实新版环评分类管理名录,简化中小企业项目环评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纳入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和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五)实施专业提升工程13 .推动管理水平提升。引导我市优质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升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培育一批管理创新示范企业。市财政每年安排IOe)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企业上市、管理升级提供咨询服务。支持企业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

13、准制订和修订。对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的企业由受益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14 .推动产品质量提升。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组织开展Sfhd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推动中小微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获评全国质量标杆的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30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实施发明专利提质倍增三年行动,开展中小企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在2年内有转化运用的企业,由受益财政每个奖励1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

14、府、“三区”管委会)15 .推动品牌建设提升。引导和激励中小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开展Sfhd制造名品认定及推广应用,梯次培育赣出精品。对获批“国家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对首次获得Sfh省名牌产品的,由受益财政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财政再等额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三、保障措施(一)资金支持保障16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100

15、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对优质中小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新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及创新项目、兼并重组项目、人才引进培养及品牌建设、科技创新、管理创新等工作予以重点支持。每年市财政统筹安排不少于8000万元,设立全市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全市重点技术改造扩投资项目给予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17 .优化融资信贷支持。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政策工具转换续接,扩大普惠小微贷款投放,提高信用贷款占比,降低融资成本。强化融资产品创新,鼓励行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发具有行业特色的金融产

16、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积极对接国开行等省级以上政策性金融机构,争取重大项目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跨界合作,创新信用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推出差异化融资产品,构建综合金融服务体系,着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发布、共享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白名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企业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推出专精特新贷等专属信贷产品。民营和小微企业通过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实现融资并全部投入我市的,按发行额的千分之一给予奖励,奖励上限为30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市监局、市人社局、市文广新旅局、人行Sfhd市中心支行)18 .落实担保奖补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创办小微企业。自主创业人才,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不超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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