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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保护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办公厅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办厅字(2022)70号),持续深入做好新时代古籍保护工作,根据文旅部有关任务分工要求,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一、近期(2022-2023年)工作举措(一)深入开展省内古籍普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全省古籍普查数据,推进全国古籍普查登记目录编纂出版;继续参与“江苏文脉整理与研究工程”研究,编纂出版江苏文库书目编典藏志(史部),为江苏省重大文化工程“江苏文脉整理与研究提供历史文献,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交流,促进普查成果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古籍收藏单位完成时间:2023年(二
2、)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保护机制江苏省已组织申报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并组织评选江苏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江苏省古籍保护单位,初步建立古籍分级保护体系。后续,将配合文旅部做好我省21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复核工作,开展实地督查与指导,建立全省古籍保护单位动态监管机制。组织开展各级公共图书馆古籍存藏情况摸底排查工作,督促各馆加强古籍库房等管理,努力改善古籍存藏现状,确保所藏古籍实体安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古籍收藏单位完成时间:2023年(三)配合推进古籍类文物定级工作在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古籍类文物
3、定级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指导下,组织动员全省古籍收藏单位进行文物定级工作。南京图书馆对一级文物进行定级,并指导省内公共图书馆开展一级古籍定级。省内公共图书馆要将定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好人员、经费和责任部门,专项推进。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时间:2023年(四)多渠道多形式培育古籍保护人才推进与高校合作建立的古籍修复专业学历教育培养体系。发挥国家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职能,线上线下多途径开展古籍修复、数字化、库房建设管理等培训,举办一期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培训班;发挥国家级古籍修复基地和国家古籍修复技艺中心“江
4、苏传习所”作用,为全省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修复业务指导,提升在职修复人员业务水平,促进保护人才梯队建设。责任单位: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时间:2023年(五)加大古籍数字化建设力度推进全省古籍数字化建设,重点打造“江苏省珍贵古籍数字资源集成”项目。集成第一期资源建设项目“江苏省珍贵古籍全文影像数据库(一期)”获国家古籍整理出版工作小组首批数字化工程专项经费资助,后期将逐步完善平台功能,向全省征集相关资源。责任单位: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时间:2023年(六)加强古籍整理研究推进册府千华一一江苏省藏国家珍贵古籍特展图录南京师范大学古
5、籍珍本图录等多个项目的整理出版。联动全省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专题学术研究,推进省社科基金项目江苏省珍贵古籍书志研究。责任单位: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古籍收藏单位完成时间:2023年(七)推进全省古籍修复室标准化建设结合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督查及江苏省古籍工作实际,制订江苏省古籍收藏单位修复室建设标准,省内24家省级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参照标准建立修复室,26家古籍保护单位可参照标准建立修复室(站)。鼓励省内其他古籍单位对照标准建立修复站,针对各单位制定工作考核标准,对达标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
6、古籍保护单位完成时间:2023年(A)坚持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续深入挖掘古籍文化内涵,指导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举办古籍专题展览、古籍知识讲座、经典诵读、互动体验等活动。组织省内古籍收藏单位举办传统“晒书节”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古籍保护宣传。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时间:2023年二、中长期工作计划(一)深入摸清省内古籍资源,编纂江苏古籍书目体系全面完成古籍普查登记工作,省古籍保护中心加强对本省古籍收藏单位的督促指导,对全省古籍普查登记数据实行审核并上交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促进各收藏
7、单位古籍登记目录的正式出版。同时健全各级古籍普查登记机构,依托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平台开展古籍编目工作,实现古籍登记管理常态化。鼓励民间古籍收藏机构参与古籍普查登记,可派员指导其规范登记,推进公藏与私藏的全面普查。推进中华古籍总目江苏卷编纂工作。责任单位: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时间:2035年(二)加强古籍分级分类保护,提高古籍保护科学化水平1 .持续组织开展国家级、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省古籍保护单位评审工作。完善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省古籍保护单位评审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对入选的古籍和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坚持以评促建,带动各地加强
8、古籍存藏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保存条件,促进古籍分级分类保护,做好异质灾备保护,确保古籍资源安全。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古籍收藏单位完成时间:长期2 .全面开展省内古籍类文物定级项目。依照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和文物行政部门制定的古籍类文物定级实施细则和相关标准,组织动员并指导全省完成汉文古籍特藏藏品定级工作。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时间:长期3 .实施珍贵濒危古籍抢救保护项目。结合国家和省级珍贵古籍名录、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和古籍定级成
9、果,加强对纳入名录珍贵古籍和濒危古籍的保护,策划实施一批珍责古籍修复项目,完善装具配备。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完成时间:长期(三)有序推进古籍数字资源库建设,促进古籍资源便捷使用和开放共享加快推进江苏公藏机构古籍特别是珍贵古籍数字化共建共享工作,提升古籍数字资源总量和质量,改善用户体验,提高古籍数字化使用频率,促进古籍数字资源便捷使用和开放共享。完成江苏省珍贵古籍数字资源集成建设项目,面向全省征集资源,建设江苏省珍贵古籍全文影像数据库,为古籍数字资源建设和研究利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责任单位: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时间:长期(
10、四)促进古籍保护成果整理,加强古籍再生性保护和揭示利用坚持“藏用并举的原则,积极开展江苏地方文献的整理出版,推进出版多种类、高质量的历史文献丛书,积极申报国家出版基金、国家重点古籍整理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出版规划项目。责任单位: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国家珍贵古籍收藏单位完成时间:长期(五)推进“让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系列活动,促进古籍宣传推广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宣传引导为目的,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全媒体时代的传播体系与新技术,通过经典诵读、展览展示、数字化服务、影印出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中华古籍的揭示和利用,发挥古籍的文化价
11、值和社会服务功能。配合开展“中华经典传习中华传统晒书系列活动。鼓励省内符合条件的古籍存藏单位发挥古籍资源丰富的优势,开发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古籍类文化创意产品,使古籍走入群众、融合生活。责任单位: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时间:2035年(六)加强队伍建设,为古籍保护工作提供人才保障1 .充分发挥国家古籍保护人才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与南京艺术学院、金陵科技学院、莫愁中等专业学校的合作,围绕古籍与民国文献编目、版本鉴定、提要撰写、修复技术、宣传推广等业务工作,举办各级各类专题培训班,通过“送出去”“走进来”以及点面结合的方式,形成人才梯队式发展,建设一支年龄层
12、次合理,业务水平较高的古籍保护人才队伍。2 .以珍贵古籍修复项目为抓手,带动馆藏其他珍贵古籍修复的开展,促进古籍修复技艺的提高。推进古籍修复技艺传承发展,发挥国家古籍修复技艺中心“江苏传习所”的作用,在古籍修复导师的传帮带下,全面提升省内古籍修复人员的技艺水平。发挥“国家级古籍修复基地”作用,加强与全省各古籍存藏单位的联系与合作,并开展古籍修复业务指导,培养一批古籍保护专业人才,传承发展古籍修复技艺。责任单位: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省内各级公共图书馆完成时间:长期(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古籍保护和活化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古籍保护,整合资源力量,做好资源嫁接,策划创新项目,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支持古籍保护建设。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南京图书馆(江苏省古籍保护中心)完成时间:长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