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945175-2012 北京市安全防护场容卫生消防保卫20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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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地方标准DB编号:DBll9451752012备案号:J122012内部交流学习资料:王明亮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第2.1.4、2.3.4、2.3.5、2.3.6、2.4.6、2.4.9、2.4.11、2.4.15、3.4.17、2.4.21、2.10.4、2.10.5、2.11.8、2.13.9、4.3.12、4.3.13、4.3.14、4.3.25、4327共1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依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11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标发201174号)文件要求,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施工安全处及北京城建集团、北京建工集团等

2、单位共同编制完成。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脸,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反复讨论、修改形成O本标准主要内容分为:总则、安全防护、场容卫生、保卫消防及附录,共4章和1个附录。其中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工作。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四号中路16号院3号楼施工处邮编:100039)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本规程参编单位: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

3、任公司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则1.0.1为促进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本标准。是对DBJOl-83-2003建设工程施工现坳安全防护、场容卫生、保卫消防、环境保护标准的补充修定。1.0.2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1.0.3建设

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有关要求,推荐使用标准化、定型化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详见北京市安全防护标准化要求共8个方面(样板)1.0.4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标准的规定。注解:2008年总结奥运会相关工程现场环境保护管理经验,我市又制定了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全市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按照绿色施工管理规程执行,因此新标准不包括环境保护的部分。本标准涉及的内容较多,牵涉的面广,与相关规范、标准密切相关。因此,凡本标准有规定的,应遵照执行;本标准无规定者,应按相关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现行规定执行。安全防护2.1

5、一般规定2.1.1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建筑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1.2 施工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1.3 施工单位必须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并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了分类,必须严格执行文件求。2.1.4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要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属于重大危险源,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

6、方案进行论证,为了加强管理,将此条作为强条。必须严格执行。保证项目,施工过程、监督检查重点,编制、审核、审批、及专家人员资质。安全监督整个过程的合法性。2.1.5 施工现场应按相关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及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险情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救援。注:施工现场应根据存在的危险源,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使事故控制在局部,消除蔓延条件,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并且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和处理事故,尽力减轻事故对人和财产的影响。施工现场应根据应急救预案妥善组织救援,避免盲目抢险导致事故扩大化。并执行以人为本的重要原则。2.1.6 安全帽质量应符合规行国家

7、标准GB2811V安全帽规定。进入施工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额带。2.1.7 安全带应符合规行国家标准GB6095V安全带规定。凡在坠落高度距基准面2m(含2m)以上施工作业,在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2.1.8 安全网应符合规行国家标准GB5725安全网规定。阻燃型平(立)网续燃、阻燃时间不应大于4s,外观要求缝线无跳针,无断纱缺陷。2.1.9 施工现场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应选用绿色或蓝色,安全网应定期清理,保持整齐、清洁。注:京建施(2011)742号文件。2.2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作业防护2.2.1 基础施工及开挖槽、坑、沟前,建设单位必须

8、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上)管线和地下工程资料。2.2.2 基础施工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文件或专项施工方案。2.2.3 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保证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安全及地下管线、地下工程的措施并经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施工。注:2.2.12.2.3这3条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中第6条、第12条和第30条,对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各方应履行安全责任的细化。2.2.4 基坑周边必须要有排水系统和设施,确保雨水排水畅通。基坑周边必须设置挡水围堰。注:本条为基坑防汛要求,对挡水围堰(挡墙)高度未明确,但要满足使用要求。2.2.5 基坑边缘I

9、m内禁止堆物堆料,Im以外堆物堆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或专项方案规定。注:本条在原标准基础上,明确对基坑外1米外堆物堆料可能对基坑安全的彩响也应满足要求。新增必须满足技术设计要求2.2.6 基坑周边5m以内不宜设置集水坑。使用潜水泵时,悬挂和牵引水泵必须使用绝缘绳索O注:本条为新增内容,目的是防止集水坑渗漏水影响到基坑的稳定。2.2.7 毗邻道路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必须设红色标志灯。2.2.8 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叫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采取固壁措施,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两侧应用密目网或金属网封闭。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处

10、设立两道防护栏杆,用密目网或金属网封闭。基坑深度超过3m的,应分别在基坑两端设置人员上下爬梯或坡道。注:本条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两处:一是考虑循环利用,允许使用硬质金属网片作为防护网,不再限定单一的密目网;二是“基坑深度超过3m的,分别在基坑两端设置人员上下爬梯或坡道”主要是为作业人员增加应急通道。2.2.9 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执行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DBJol502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2.2.10 施工现场确因场地狭窄无法实施机械成孔,或者由于设计及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必须使用人工挖孔的情况下,必须编制专项方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注:本条主要提倡机械化成孔作业,减少有限空间作业,降低施工

11、风险,但也顾及特殊情况。2.2.11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超过16m深的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还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注:本条在原标准基础上按住建部要求增加了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要求。2.2.12 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入、落物、坍塌、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下孔作业应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注:本条在考虑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空气含氧量要求,也是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健康所必要的。2213基础

12、施工时的降排水(井点)工程的井口,必须设牢固防护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完工后,必须将井回填密实。2214砌筑1.5m以上高度的基础挡土墙、现场围挡墙、沙石料围挡墙必须有专项措施,确保施工时围墙稳定。挡土墙一次性砌筑不得超过1.5m,达到相应强度后,方可进行第二次砌筑,并应分步进行回填。注22.7、2.2.9、2210、2.2.14条为原标准规定。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应严格控制人工挖孔桩的范围和施工工艺。2.3 大模板作业安全防护2.3.1 大模板存放区应设不低于1.2m高围栏封闭管理。2.3.2 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单腿模板。

13、模板支腿的上支点高度应不低于模板高度的23o233大模板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夯实。有支腿大模板必须对面码放整齐,两模板间距不小于600mm,并保证7080度的自稳角。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必须采取拉杆连接、绑牢等可靠的防倾倒措施。2.3.4 无支腿大模板和角模模板必须放入专门设计的模板插放架内,插放架应使用钢管搭设,应设有行走马道和防护栏杆,架体高度不得低于大模板高度的80%。注:本条重点强调了无支腿大模板和角模模板的安全管理,插放架设置行走马道和防护栏杆是为了防止作业人员高坠,架体高度不得低于大模板高度的80%是为了确保存放稳固。235木质大模板应采用可重复周转使用的配件,连接应牢固可靠。严禁使用铁丝

14、或钢筋焊接制作吊环。注:本条的重点在于保证模板的整体稳固性和吊装过程中的安全,应编写方案或交底,明确模板组装、验收要求,应执行京建发201028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大模板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的做法。并单块不得大于16m2o236大模板吊装入位后、拆卸之前,必须使用钢丝绳索扣(保险钩)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或火烧丝固定大模板。注:大模板合模、拆模过程是安全管理重点,大模板必须设置安装钢丝绳索扣,未安装锁扣的模板禁止使用。2.3.7 大模板吊运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处。模板吊运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起吊模板碰撞相邻模板,起吊应平稳,不得偏斜和大幅度摆动。禁止同时吊运两块及以上大

15、模板。2.3.8 严禁人员和物料随同大模板一同起吊。穿墙螺栓等其他零星部件的垂直运输应采用容器吊运,禁止用编织袋直接吊运。239模板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2310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大模板起重吊装作业。2.4 脚手架作业防护2.4.1 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0m。注:此条新增一般用于6层以下;JGJ1302011标准规定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24m,根据北京市的气象、地质情况,本标准规定北京地区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得超过20mo242悬挑式脚手架、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和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4.3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注: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2.4.4 脚手架支搭及所用构件必须符合JGJ13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4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31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件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GB5072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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