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被巡视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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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巡视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党委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被巡视单位配合集团公司党委巡视组开展工作,根据中铁一局党委巡视工作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第三条被巡视单位各级领导人员和干部职工有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的权利与义务。被巡视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营造自觉接受监督、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有利于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第二章协调配合第四条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接到巡视通知后,应当设立巡视工作联络组,负责与集团公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

2、办)的沟通联系,协调安排巡视组进驻有关事宜,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被巡视单位应当将巡视工作联络组组长及成员名单、责任分工、联系方式在巡视组进驻前报巡视办。第五条对于常规巡视,被巡视单位应当按照巡视工作要求,及时研究部署,做好以下工作:(一)筹备巡视工作动员会、汇报会及其他有关会议。(二)准备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基本情况及述职述廉材料,被巡视单位党组织管理的中层以上干部和本单位近三年退出领导班子岗位人员名册、联系方式,以及需要向巡视组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组织本单位有关部门配合巡视工作。(四)做好其他配合、协调工作。对于专项巡视,被巡视单位应当按照巡视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巡视所

3、需协调配合工作。第六条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在巡视组进驻后,负责以下工作:(一)与巡视组组长商定配合开展巡视工作的有关事项;(二)主持召开巡视工作有关会议,并对配合巡视工作提出要求。第七条巡视工作动员会结束后,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应向巡视组报告工作情况,并组织有关单位或部门作专题汇报。第八条被巡视单位应当及时通过文件、企业网站、公告等形式,在单位内部公布巡视时间、监督对象、主要任务、工作方法和巡视组成人员,以及信访联系电话、邮箱、信访接待地点等信息。公布内容应事先经巡视组组长审核。第九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协助巡视组开展以下工作:(一)协助巡视组组织召开听取意见座谈会。(二)按巡

4、视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三)配合巡视组开展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工作。(四)安排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协助巡视组,做好对专业性较强或者重要问题的了解工作。(五)配合巡视组到本单位的所属分公司、部门或项目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六)巡视组需要协助的其他工作。第十条巡视组进行个别谈话时,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相关干部职工,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第十一条被巡视单位应按照巡视组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财务报告、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被巡视单位提供以下资料(不限于):L本单位的基本情况。2 .单位正职领导家庭成员情况登记表。3 .领导班子名册及分工情况。4 .机

5、关中层以上人员花名册。5 .单位机构图、所属单位和项目清单、概况、地址情况。6 .所属单位及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花名册。7 .2013年以来党委、行政、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总结和领导讲话。8. 2013年以来的信访举报情况。9. 2013年以来职代会领导班子成员评议情况。10. 根据巡视组要求提供参加谈话人员名单。11. 2013年以来提拔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名册(含所属单位及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考察材料及公示结果材料。12. 2013年以来财务报表、会计凭证、银行现金日记账本及明细账。13. 2013年以来单位经济活动分析。14. .劳务队伍合同及台账。15. 劳务验工计价资料。16. 201

6、3年以来效能监察资料。17. 2013年以来发生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18. 2013年以来资产损失、安全质量事故等责任追究情况。19. 2013年以来的审计报告。20. 2013年以来亏损项目及治理情况。21. 2013年以来集团公司对本单位的考核指标及完成情况。22 .公务用车台账及车辆管理办法。23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相关制度文件。24 .公司章程。25 .2013年以来执行董事班子会议、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资料。26 .2013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年薪收入台账及相关文件。27 .2013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台账及管理办法。28 .2013年以来投资类项目实施

7、情况报告。29 .巡视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二)被延伸巡视项目部提供以下资料(不限于):1 .项目部基本情况,包括工程概况、成本管理、劳务队伍、验工计价、物资设备管理等情况。2 .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花名册。3 .根据巡视组要求提供参加谈话人员名单。4 .财务报表、会计凭证、银行现金日记账本及明细账。5 .项目部经济活动分析。6 .项目工作报告(自精细化管理起)。7 .劳务队伍合同及台账。8 .劳务队伍验工计价资料。9 .机械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及台账。10 .物资招标采购合同及台账。11 .巡视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三)专项巡视所需提供资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第十二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单

8、位要及时将下列情况向巡视组通报:(一)拟召开的党委会议、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执行董事办公会、总经理办公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大会和述职述廉会等重要会议,以及拟举办的重大活动。(二)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案件等涉及企业稳定和影响重大的事件。(三)被巡视单位党组织管理的人员被立案查处或者拟进行重要人事调整的情况。(四)拟作出的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五)亏损项目及其治理的情况;(六)其他需要向巡视组报告的重要情况。第十三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单位应当配合巡视组做好相关信访工作,及时将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事项处理情况报告巡视组。第十四条巡视期间,被巡视单位存

9、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在巡视组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后,被巡视单位应当进行专题研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及时向巡视组反馈。第三章整改落实第十五条巡视工作结束以后,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按照巡视组确定的时间,组织召开会议,听取巡视组对本单位巡视情况的反馈。第十六条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应当在党委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被巡视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收到巡视反馈意见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的

10、报告,通过巡视办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七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外,被巡视单位应当定期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第十八条被巡视单位对巡视反馈的情况、提出的工作建议有不同意见,可向巡视组作出说明,也可以直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反映。第十九条被巡视单位党组织收到巡视办移交的办理事项后,应当召开党委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办理方案,组织落实,并按要求的时限向巡视办反馈办理情况。第二十条被巡视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受公司纪委和党委干部部门对其进行提醒或者诫勉谈话时,应当实事求是地就有关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第四章纪律与监督第二十一条被巡视单位应当配合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人员

11、日常管理和廉洁自律等工作,不得赠送礼品、礼金,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为巡视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不得邀请参加庆典、剪彩等活动,不得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安排营业性文艺演出、舞会等。第二十二条被巡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该单位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免职等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隐瞒不报或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二)拒绝或不按照巡视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村料的;(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四)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五)对反映问题的职工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六)有其他干扰巡视工作行为的。第二十三条被巡视单位应当对巡视组成员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应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巡视办反映,也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向有关组织和部门反映。第五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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