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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械安全奖罚制度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确保安全生产,提高机械完好率,延长机械的使用寿命,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使施工机械更好地服务于施工生产,特制定施工现场机械安全奖罚制度。一、奖励:(一)凡是为了加强机械管理,积极认真做好机械管理工作,做到安全无事故,使机械很好地配合施工生产,在上级检查时达到95分以上的管理人员,予以奖励50IOO元。(二)机械操作手精心维护机械,遵守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在上级检查中得到表扬的,视情节予以表扬或奖励。(三)机械管理和机械操作人员,认真坚守工作岗位,积极配合施工生产,爱护机械,经常保持机械处于良好技术状况,保证使用,确保施工生产需要,视情况予以表扬或奖励
2、。(四)对坚持原则,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积极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的机械操作手和机械管理人员,根据情况予以表扬或奖励。二、处罚:(一)有以下情况之一,对责任者及单位处以50200元罚款。1、平时不重视日常管理,检查时发现停机超过2小时以上没有对机械进行检查维修处理,对施工生产造成影响者。2、作业前没有对机械进行检查保养,使机械“带病”运行。3、没有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填写机械运行记录。(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对责任者或单位处以100500元罚款。1、机械设备没有定岗、定位和专机操作规程。2、长期对机械不进行保养,清洁差和润滑油不足,严重影响机械寿命,对机械具有严重的损坏性等。3、人为造成机械损坏,停机、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4、违反机械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休息1一3天者。(三)发生严重违章造成事故,对责任人和单位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1、没有上岗证擅自操作机械或领导指派无上岗证者操作机械造成事故。2、严重违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者,除处以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项目经理部2006年4月1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