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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街道2023年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精神,落实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要求,规范我街道辖区范围内农村宅基地审批和管理,推进我街道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党工委书记XX同志负总责,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XX同志为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办公室,由武装部长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XX、为专抓人员,XX、XX为成员。成立以驻村干部、村社区主干和网格长为主体的巡查工作队伍,明确各村社区的农村宅基地村级协管员。建立以网格化为基础的全覆盖工作体系,负责街道辖区内“
2、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O建立全民监督举报奖励制度,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促进工作落实,形成全社会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二、依法履责,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一)依法赋权审批。按照法定职责,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街道办事处审核批准。(二)规范审批程序。户申请: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向村(居)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村(居)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提交村(居)民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并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居)民小组将农户申请、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材料交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
3、(以下简称村级组织)审查。村审查:重点审查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建房用地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街道办事处审批。没有分设村(居)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街道办事处审批。街道审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合理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等内容,并综合各有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批建议。自然资源所负责审查用地建房是否符合
4、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要求,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在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可按照本省有关规定办理规划许可。涉及交通、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的要及时征求并签署意见。最后经街道办事处联审联办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体研究批准,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以适当方式公开公示,并将有关资料留存档案备查。国有农场、林场内的职工和常住居民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参照执行,要严格控制其范围、对象和标准。(三)把握审批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一户一宅,坚持依法管控,坚持按图建房,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四)严格全程监管。落实村民建房“五有三到场”要求,即
5、有村庄规划、有审批手续、有示范图集、有施工管理、有奖惩措施,批前选址审查到场、开工放线施工到场、竣工验收到场。街道联审联办办公室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核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乡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村组织现场定位放线。房屋竣工后,应当在收到核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复核完成竣工验收,符合条件的及时出具证明。(五)优化工作流程。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联审联办的工作机制,健全农村宅基地申报审批操作规范,明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时限,并向社会公布。宅基地审批通过的,要将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时发
6、到建房农民手上,为农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高效服务。三、做好农村宅基地基础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推动建立农村宅基地统计调查制度,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调查,全面摸清宅基地规模、布局和利用情况。逐步建立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推进宅基地申请、审批、流转、退出、违法用地查处等环节的信息化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职能划分,切实履行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巡查,主要查处“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要推进村民住房建设综合执法,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管理动态巡查制度,对农村村民宅基地
7、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坚决予以处置。四、工作要求压实管理责任。建立“县主导、街道主责、村(社区)主体”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宅基地用地计划、村民建房审批监管和违法建房查处等工作。一是明晰管理责任。建立农村宅基地管理和规范村民建房管理体系,由街道农村宅基地联审联办领导小组牵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二是强化主要责任。街道履行农村宅基地审批(违法用地查处)属地管理责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将农村宅基地的行政审批、日常监管和综合执法等工作紧密结合。三是压实村(社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加强村民自我管理、监督和约束,将农村宅基地
8、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坚持民事民议民管民办。设立村民建房协管员,落实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管控,对农村住房建设中的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五、工作保障(一)强化组织保障。街道成立农村宅基地管理联审联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做到定人、定岗、定职责,确保工作有人干、责任有人担,相关部门人员和村社区要实行联合办公。要及时动员部署,适时调度推进,统筹抓好街道辖区内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和规范村民建房工作。(二)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和横幅,广泛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和规范村民建房宣传,形成建房户自觉依法申请、村民自觉相互监督、违法建房从严查处的良好氛围。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街道和各村社区要全力完成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无缝对接移交,做好宅基地审批、审核、巡查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