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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有效净化校园周边市场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根据XX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有奖销售”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有奖销售”和销售“三无产品”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周边商户“有奖销售”和销售“三无产品”行为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二、工作重点对校园周边商户经营行为重点排查以下方面:(一)经营者是否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二)经营者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行为;(三)经营者是否存在利用“有奖销售”形式开展赌博或销售非法彩票等违法行为;(四)
2、经营者销售的产品是否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等产品信息,需取得生产许可、强制认证的产品是否标明许可信息、“3C”认证标识等,经营者是否能够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明等;(五)经营者销售的产品是否存在仿制人民币图样等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行为。三、明确分工由执法稽查局牵头组织实施,由各分局按管辖范围开展专项整治,XX分局与执法稽查局按职责履行各自职能(具体如下),按工作进度要求把工作开展情况报执法稽查局汇总。在石检行公建(2022)7号检察建议书列举的以下商铺,由执法稽查局进行核查处置外,其余的由XX分局组织实施:1.XX县XX玩具城,位于XX县第一小学校门口正对面(XX镇XX号
3、)。2. XX铺,位于XX县第一小学校门P正对面(XX镇XX号)。3. XX县XX超市,位于XX县第三小学校门口斜对面(XX大道)。4. XX县XX便利店,位于XX县第三小学校门口斜对面(XX大道X号)。四、工作安排集中排查阶段(4月30日前):对辖区内中小学校园周边范围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巩固提升阶段(5月1日TO月22日):定期对校园“有奖销售”行为进行“回头看”,巩固本次专项执法行动成果。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精心组织、强化推动,分组分片落实全覆盖执法检查责任,确保此次专项行动落实。(二)查处有力。对于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速查处,对于非本部门职责案件须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三)加强合作。联合公安、文旅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整治合力。(四)信息报送。请分局于2022年4月3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阶段汇报材料(汇报材料应含检查经营者数量、立案数、取得成效、查处案例等)报执法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