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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优生优推实施办法(试行)优生优推是指对学生成绩、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相对较好的学生优先提供就业选择的机会的制度。为了鼓励学生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保证优秀学生获得优先的就业机会,以学院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一、评定优生等级的部门学生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教务处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及技能进行评定。二、评定的内容1、综合素质评定内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生操行、学生心理素质、学生担任的社会工作、学生的社会实践、学生科技活动、学生的特长等方面的综合评定,由学生处根据各项权重每期(年)组织评定,毕业前按期汇总、排序。2、学生成绩评定内容:学生成绩指每学期各门课程的考
2、试、考查成绩,由教务处组织考试考查、汇总,毕业前进行总汇总、排序;专业技能等级成绩由实训中心每期提供教务处,教务处进行汇总。三、学生综合评定标准及分类(一)基本条件1、无处分或处分被除撤销2、无补考或正常补考合格3、获得教学计划规定的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大专生:英语达大学三级(包括校三级)、计算机达国家一级(非计算机专业)、至少获得一个本专业技能等级中级以上证书。中专生:英语达省二级、计算机达省一级(非计算机专业)、至少获得一个本专业技能等级初级以上证书。(二)分类办法类别标准说明同时满足:1、“基本条件1、2、3”2、其它综合排名30%综合排名=以班级为单位(综合素质总排名数*0.3+成绩总排
3、名数*0.7)进行排序而得。同时满足:1、“基本条件1、2、3”2、其它综合排名70%同时满足:“基本条件1、2、3”四同时满足:1、“基本条件1、2”2、“基本条件”中第3条至少获得2个证件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1、2”六“基本条件”中第3条至少获得2个证件七其它四、优生优推原则按照学生分类等级,依次从一类逐一优先推荐的原则。五、学生综合等级评定程序由学生处将综合素质的排名及处分情况提供教务处学籍科,实训中心将专业技能等级考试情况提供教务处学籍科,教务处对学生成绩进行排序,由教务处组织汇总分类,并将分类产名单提供招就处。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缓推荐就业1、操行不合格者2、处分未被撤销者3、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学业者4、必考项目未获证书(英语、计算机、职业资格证)。5、与学院的财务、财产关系等未完清手续者。七、推荐程序教务处在规定推荐的时间二周以前将学生分类名单分别提供给招生就业处、各系、辅导员招就处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发布用工信息学生报名班主任根据优推原则,并结合报名情况提供名单给招就处招就处根据分类名单组织单位测试招就处将推荐学生名单公布在学院就业网络。八、监督班主任、就业办公室在推荐时必须认真执行优生优推原则,班主任在推荐时要在班上公布推荐名单,招就处要及时公布就业学生名单,并主动接受教职工、学生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