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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相对论读后感在社会学与哲学领域,有几个动物具有独特的指征,如马基雅维利的“狮子”与“狐狸”、霍布斯的“狼”,当然,还有以赛亚伯林的“狐狸”与“刺猬”。在伯林看来,狐狸多知,而刺猬有一大知。具体而言,刺猬之道,重在一以贯之,代表一元主义;而狐狸之道,由于其生性狡诈,八面玲珑,指向多元主义。在法律相对论这本书中,陈虎老师主张做一只“思想的狐狸”,不囿于一域,不拘于一方,不断开拓知识的空间,勇于打破智识的边界。诚哉斯言,孔老夫子在论语子罕篇中提出了“毋意,毋必,毋固,毋我”,意为不凭空臆测,不绝对肯定,不固执己见,不自以为是。这既是求真治学之术,也是为人处世之道。法律相对论共17篇文章,每篇文章
2、皆以一本书为索引,从而发散开来,既有幽默诙谐的时事评论,又有严肃认真的法学追问。由于这本书的阅读群体特征,内容不追求艰深的学术理论,而是以浅显易懂的阐释与平实坦然的探讨,完成法学常识的普及。更为重要的,正如作者所言,“不要将视角当成世界,把启发当定论”,本书为我们提供了看待问题的多元方式,不盲从定论,不迷信先识,拨开时空距离的迷思,祛历史与现实之魅,如苏格拉底并非死于雅典民主制度,也并非宁愿死亡也要维护雅典法制的尊严;如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背后的政治博弈与冤案再审的偶然性因素;如神判法的理性与历史语境。当然,我们也不要在反对一种理念时,陷入对另一种理念的非理性膜拜。本书的观点未必全然正确,重要的是须有独立之思考,理性之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