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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运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根据晋价费字【2015】2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服务性收费及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学生宿舍使用电能的实际需求,并参照省内其他大学学生宿舍供电标准,现对我院学生宿舍用电实行智能管理。具体办法如下:一、自2017年12月31日起取消原定的学生宿舍学生用电超额收费制度。二、实行阶段性供电,学生宿舍白天全天供电,每天23:30-次日05:30断电(不含公共区域),夏季由于学生宿舍使用电风扇,将根据实际情况供电。三、辅导员室、公寓值班室仍执行定量供电制度,全天供电,每月定额50度。超出免费定额实行有偿用电。四、学生宿舍、辅导员室、公寓值班室
2、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饭锅、电热杯、电炉、电热棒、电热毯等阻性电器,如造成供电中断,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100元。造成设备损坏的按原价值赔偿,并按学生管理条例给予纪律处分。五、严禁损坏控制电柜,若发现私开锁、撬柜门等破坏公物违章用电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每违反一次罚款200元。具体由分管处室负责人负责查明原因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按相关规定处理。如查不清原因,罚款从分管处室负责人工资中扣除。六、室内电扇等电器设备人为损坏,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七、为建设节约型校园,每学年在学生评优、评先、奖学金评选时,学生处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为节约用电做出表率的学生及学生宿舍。八、阶段性供电自2018年3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