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认定的标准、条件、申请途径、审批程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孤儿认定的标准、条件、申请途径、审批程序.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孤儿认定的标准、条件、申请途径、审批程序一、申请条件18周岁以下,父母双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二、申请程序1 .孤儿监护人(抚养人)持孤儿证明材料向孤儿户口所在地乡镇民政所提出申请。2 .乡镇民政所审查核实监护人(抚养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符合发放条件的填写河南省儿童福利证申请表一式两份,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查意见,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上报县区民政局审批。3 .县民政局认真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为孤儿本人发放儿童福利证,审批结果函告乡镇民政所,同时与孤儿监护人签定孤儿养育协议,并及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三、孤儿监护人(抚养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1 .公安机关出具的孤儿父母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孤儿父母宣告死亡或失踪的证明法律文书原件。2 .孤儿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3 .孤儿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4 .孤儿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四、资金发放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950元。全县孤儿生活保障资金全部通过社会化“一卡通”形式直接发放到监护人或孤儿本人手中,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每人每月1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