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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技改和基建工程内部审计细则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一条本细则规范根据公司年度计划实施的技改、基建工程项目及计划外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的上述项目。第二条审计部对技改、基建工程审计工作范围:(一)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工程审计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和概(预)算定额及取费标准。并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必要的补充实施办法。(二)负责本公司所有工程预、结算的审计。较大工程的预、结算需报有关部门审定或裁定者,一律由审计部负责对外报批。(三)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帮助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四)监督检查各项基建程序
2、是否合规合法。(五)参与工程的招标会议,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招标文件。(六)参与工程的图纸会审和竣工验收。(七)按时编报工程审计统计表,定期向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情况。第三条基建工程审计人员职责(一)审计人员遵循“掌握政策、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维护国家和公司利益”的指导思想,合理审定造价。(二)审计人员要对审计内容负责,严格监督执行标准定额和相关规定,审计时要做到依据充分,计价合理,计算准确。(三)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审计质量。(四)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各项审计制度。第四条工作流程(一)根据公司技改、基建工程审计的特点,工程审计采用报送审计的方法
3、,即每项工程概(预)算由工程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报送审计部审计。按该项工程哪个部门负责管理,由哪个部门报送的原则进行。报送前工程管理职能部门经办人员必须先行审核(重点审核工程量),并由审核人员签署意见,本单位领导审批后才能送审计部审计。(二)审计部门接到工程概预算后,要对报送资料和立项审批手续进行审核。若资料或立项手续不全者,则退回重新补办;若属巧立名目,未经批准擅自立项的工程,则通知送审单位,取消该项目,并报告公司领导。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工程,由受理人员及时进行审计。(三)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审计要严肃认真,对一些重点疑点问题要认真调查。深入现场,一查到底。对审计内容要做到理由充
4、分、数据准确、计价合理。被审单位和送审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审计人员审计完毕签署审计意见后交审计部领导签字。(四)审计结束后应及时通知送审单位领回概(预)算,对较重要的概(预)算审计部应有复印件存档,一般概(预)算审计部只在登记受理本上记录备查。(五)工程竣工后应及时办理竣工结算。结算书由施工单位编制,送审方法和送审要求与工作流程中第一条相同。(六)审计部接到结算书后必须先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资料不全者则退回补办;对还未竣工或竣工验收没有通过的工程则不予结算;对资料齐全并已竣工验收通过的工程则及时登记受理审计。第五条技改、基建工程审计具体要求(一)对工程预、结算的内部管理要求1、公司内的所有工
5、程概(预)、结算必须报审计部审计,经审计后的工程才能开工,由工程组织部门向施工单位提供书面开工通知书,工程竣工后必须办理竣工结算。财务部必须依据审计部审计过的结算书才能支付结算款。2、按公司全面预算管理规定,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实施前应将工程预算及相关资料报审计部,若属预算内工程金额在1万元以内(含1万元)的由部门领导批准,1万元以上的由公司主管领导批准,项目施工审批单须经财务部门审核。若属预算外工程则必须填制预算外工程审批表,经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立项,并报财务部门增加预算。3、工程竣工验收和图纸会审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4、工程招标会议必须要有审计人员参加。(二)对送审预、结算的资料要求1
6、、送审概(预)算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设计图纸、有关设计补充材料、工程施工计划(方案人预算外项目提供立项审批资料,如施工单位是第一次进我公司施工的,还应提供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企业级别证明。2、送审结算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有:经有关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结算书、原审定的预算书、设计变更资料、现场经济筌证等。3、在审计过程中的需临时提供的其它资料。(三)对工程审计的时间要求1、因工程审计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受工期的影响对时效性要求较强。因此,一般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工程审计的时间,根据不同复杂程度的工程规定不同的审计时间。一般规定:工程概(预)算2-7天,工程结算2-10天。3、
7、下列情形之一审计时间应顺延:(1)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被送审单位提供补充资料而影响审计进度时。(2)审计结果与被审单位意见有分歧而未能统一,需报公司领导或市有关部门裁定时。(3)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某些问题,需要被审单位或有关人员前来核对,通知后未能按时前来核对时。(4)以上规定的审计时间是指正常情况而言,审计人员应以保质、高效为原则,确保不影响工程按时开工,审计人员应视工程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灵活掌握。应急工程要随来随审,并尽快审计完毕。简单较小的工程也应提前完成。对问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工程,为保证审计质量,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受以上时间限制,查清楚为止。第六条争议的裁定(一)属本公司企业内部之间的争议,报总经理或主管公司领导裁定。(二)涉及外单位的,由审计部提出我方的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公司领导批准,再送有关仲裁机关或审计部门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