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住宅用地到期续期的接听建议.docx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75170 上传时间:2023-03-20 格式:DOCX 页数:1 大小:13.7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公告 关于住宅用地到期续期的接听建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公告 关于住宅用地到期续期的接听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告 关于住宅用地到期续期的接听建议.docx(1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公告关于住宅用地到期星期的接听建议1990年,国务院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为70年临沂在按照5年/10年/20年/30年不等的出让年期办理出让、收缴相应年限的土地出让金,目前观河苑等26宗住宅用地已到期,35宗即将到期。原国土、房产登机部门实行房地分散登记,房权证不记载土地信息,金融机构贷款不审查出让期;2016年房地一体登记,不动产证同时记载房屋和土地信息,部分金融机构为降低借贷风险对到期或即将到期房产抵押拒贷,群众开始提出“换证”续期要求。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要求“建设用地权利期限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交批准文件、出让合同补充协议,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还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的凭证”。因国家尚未出台住宅用地续期政策,临沂暂未开展该项工作。自然资源部会同住建部提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目前各地登记机构均在执行。不动产登记机构无法直接审批出让年期,“换证”无法变更土地使用期限,类似问题建议市热线办不再转办,通过12345三方连线在线解答,不动产咨询热线0539-2032100。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工程造价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