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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腔医院财产保险投保协议甲方(投保人):名称:口腔医院名称】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姓名地址:医院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甲方信用代码乙方(保险人):名称:保险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乙方代表姓名)地址:保险公司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信用代码鉴于甲方为保障其口腔医院的财产安全,降低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风险,希望向乙方投保财产保险:乙方具备开展财产保险业务的合法资质,愿意为甲方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口腔医院财产保险投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本
2、保险协议所涉及的保险标的为甲方口腔医院内的下列财产:-*固定资产*-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口腔医院的诊疗楼、办公楼、住院部(如有)等建筑物本身,以及与其相连的供水、供电、消防、空调等附屈设施。详细地址为具体地址,建筑物结构为结构类型,建筑面积为凶平方米。- 医疗设备:如口腔综合治疗台、X光机、口腔CT机、牙科种植机、根管治疗设备、消毒设备等,需列出主要设备的品牌、型号、数量(如口腔综合治疗台凶台,品牌:品牌名称,型号:具体型号)。-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豆印机、桌椅、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及设备,数量以实际为准。- 交通工具:若甲方口腔医院拥有用于医疗救护、公务出行等用途的车辆,应注明车辆
3、品牌、型号、车牌号(如车辆X辆,品牌:品牌名称,型号:具体型号,车牌号:1车牌号。-*流动资产*-库存物资:涵盖药品、医用耗材(如口腔材料、一次性医疗器械等)、办公用品等,以甲方财务账册记录的库存数量和价值为现金:指口腔医院日常运营中的库存现金,以甲方提供的现金管理账目为准。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1 .“保险金额确定*-双方同意,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对于固定资产,按照购置价格、折旧情况以及市场重置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例如,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凶元:医疗设备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凶元,其中口腔综合治疗台每台保险金额为凶元,X光机保险金额为X)元等:办公设备保险金额为人民
4、币凶元:交通工具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凶元。-流动资产中的库存物资,按照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的库存价值确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凶元:现金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凶元。2 .*保险价值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确定方式如下:-固定资产以出险时的重置价值为准,但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如存在特殊约定(如按账面价值或其他约定方式)的,从其约定。-流动资产中的库存物资以出险时的账面余额为准,现金以实际金额为准。三、保险责任范围1.乙方承担在本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负责赔偿:- 火灾、爆炸;- 宙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窗、台风、阙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
5、下陷下沉:- 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也接损失;-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要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项费用以保险金额为限。四、除外责任1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行为:- 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强乱;-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地震及其
6、次生灾害:- 保险标的的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五、保险期间1 .本保险协议的保险期间自开始H期)零时起至结束日期)二十四时止。2 .保险期间届满,甲方如需续保,应在保险期间届满前凶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续保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续保协议.六、保险费及支付方式1.*保险费金额*-经双方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保险费
7、为人民币凶元(大写:【大写金额D。此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保险责任范围、保险标的风险状况等因素综合计算得出。2.*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的凶个工作口内,一次性将保险费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七、赔偿处理1. *报案通知”-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在1X)小时内(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应尽快通知)向乙方提供书面的出险通知,详细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以及损失情况等。2. *查勘定损*-乙方在接到甲方出险通知后,应及时安排查勘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查勘、定损。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查勘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提供保险标的的相关资料、协助调查事
8、故原因等。3. *赔偿计算*-乙方根据查勘定损结果,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和赔偿方式计算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且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损失价值。对于部分损失,乙方按照损失比例进行赔偿:对于全损,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照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赔偿。-若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有残余价值,乙方有权对残余部分进行处理,处理所得款项在赔偿金额中扣除。4. *赔偿支付”- 在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后的凶个工作H内,乙方将赔偿款八、双方权利与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权利*-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提供保险服务,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有权按照协议约定获得赔偿。- 有权对乙方的保险服务进行监督
9、,如发现乙方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或保险法规定的行为,有权要求乙方改正或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2.*义务,*- 在投保时,向乙方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保险标的的名称、数量、价值、使用状况、风险状况等信息,不得故意隐瞒或虚报。- 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费。- 在保险期间内,妥善保管保险标的,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生产操作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尽力避免或减少保险事故的发生。- 在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根据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况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本保险协议。(二)乙方权利与义务1. *权利*- 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收取保险费。- 在甲方未履行如
10、实告知义务、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或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时未及时通知乙方等情况下,有权解除本保险协议或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监管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对保险标的进行查勘、定损等操作。2. *义务*- 在收到甲方的投保申请后,及时对投保信息进行审核,如符合承保条件,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出具保险单。- 在保险期间内,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进行查勘、定损、赔偿等工作。- 对甲方提供的保险标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九、争议解决1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其他条款。十、其他条款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口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年_H_H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订H期:年_月_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