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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Ll编制目的L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L4工作原则L5事故分级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区应急指挥机构1 .1.1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2 .1.2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2. 2专家组3. 3乡镇(园区)应急指挥机构4. 4相关企业应急指挥机构5. 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3监测预警6. 1安全风险管控3.2安全预警1.1.1 2.1预警级别1.1.2 预警发布1.1.3 预警行动1.1.4 预警解除4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1. 1事故报告2. 2先期处置4. 2.1涉事企业4. 2.2区应急机构5应急响应
2、5. 1分级响应5. 2应急响应通讯联络方式5.3 指挥决策5.4 应急处置5.4.1 抢险救援5 .4.2救治伤员6 .4.3专家会商5. 4.4人员疏散转移5. 45交通管制5.1.1 次生灾害防范5.1.2 应急保障5.1.3 信息上报5.1.4 其他需要采取的措施。5.1.5 布5.1.6 止6后期处置6. 1善后处置6.1 事故调查6.2 总结评估7保障措施7.1队伍保障7. 2物资装备保障7.3资金保障7. 4技术保障7.5宣传培训8附则8. 1名词解释8.2预案管理8. 3预案解释8. 4预案实施时间附件1 .事故分级标准2 .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3 .安全预警分级4 .区指挥
3、部工作组及职责1总则Ll编制目的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规范应急处置职责和程序,有效控制和最大程度减少事故危害。1.1 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XX市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XX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市XX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对工作。1.4 工作原则L4.l以人为本,预防为
4、主。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加强防范,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L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相关部门、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园区)配合,相关企业负责,组织事故应对处置。L4.3备用结合,专兼结合。区应急管理局和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结合实际组建各类专业和兼职应急队伍,在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1.4.4依靠科技,加强管理。依靠科技进步,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技术、专用装备作用,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L5事故分级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
5、事故分为特别重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I级)、重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II级)、较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In级)、一般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IV级),以及重大、较大涉险事故(分级标准见附件1)o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区应急指挥机构2.1.1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区政府设立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区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以及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区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发改、应急、公安、民政等单位组成(具体成员单位及职责见附件2)。主要职责:
6、(1)统一领导、指挥全区一般以上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2)决定启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协助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做好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4)对跨行政区域的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做好与相关县(区)的协调工作。(5)协调区应急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向市有关单位请求支援。(6)做好事故情况的信息发布工作。2.1.2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委分管副主任担任。主要职责:(1)应急值守工作,向区委、
7、区政府报告事故信息,接收并传达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批示,并督办落实。(2)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等工作。(3)推动有关部门和企业建立健全应急队伍,提高装备和物资储备水平。(4)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风险控制和隐患排查;提供事故单位信息,提拱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联络通讯方式等信息。(5)承办区指挥部文电、会务、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2.2专家组区指挥部专家组由相关领域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职责:(1)协助现场指挥部分析研判事故原因、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2)提出应急处置措施和方案的建议。(3)为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2.3乡镇(园区)应急指挥机构相关乡镇(园区
8、)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明确将本区域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预防、宣传等事项纳入属地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重点。在事故发生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事故应急处置、救援。2. 4相关企业应急指挥机构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作为事故第一响应人,切实做好各项应对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制定或修订本企业并与本预案相衔接,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建立企业专(兼)职应急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工作,配合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做好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3. 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发生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后,根据事故应对处
9、置需要,设立由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并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职责:实行总指挥负责制,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现场应急救援、维护稳定、舆情处置等工作,并向区指挥部汇报现场应急处置情况。根据应对工作需要,重大、特别重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及重大涉险事故发生后,由市人民政府提请省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较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及较大大涉险事故发生后,市人民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一般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发生后,区政府设立现场指挥部。3监测预警3.1安全风险管控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
10、故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和监测管理工作,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运营系统、装置的重点管控。区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加强重大风险分析、评估,督促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应急准备,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风险会商机制,及时掌握安全风险动态,发布安全生产提示、警示信息。对可能引发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的险情,或当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通报)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3.2安全预警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现生产设施及环境异常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时,应当发布本单位安全预警,提
11、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及时向区政府及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报告。区发改委应落实安全预警工作,当研判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涉险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报告区政府并通报区应急管理局;当可能发生的事故超过本级政府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区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研判、处置。3.2.1 预警级别按照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一级为最高级别(安全预警分级见附件3)。根据事态发展,发布单位可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12、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有关预警信息。3.2.2 预警发布预警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向可能受影响机构和人群发布,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手机短信、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预警公告内容包括:预警原因(事故或事故风险、自然灾害)、预警级别、预警区域或场所、预警时间、影响估计及应对措施、发布机关等。预警公告原则上由县(区)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区域内三、四级预警由区指挥部办报区指挥部同意后,及时对外发布,并上报市应急指挥办;超出县(区)区域的三、四级预警由相邻县(区)主管部门联合或分
13、别发布,一、二级预警(含涉及跨市级行政区域的)由市应急指挥办报市指挥部同意后,及时对外发布并上报省能源局。3.2.3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省天然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加强重大危险源、关键设施检查监测,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必要时组织停产撤人;并组织应急队伍、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准备。区应急机构及相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以及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下列(不限于)措施:(1)组织收集、分析事故险情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订预警行动方案,建立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2)组织协调涉险区域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或降低事故危害。必
14、要时采取区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转移和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限制使用或关闭易受事故危害的场所。(3)通知应急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通知相关单位做好应急资源准备。(4)及时发布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正常秩序。3.2.4 预警解除当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行动,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4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4.1事故报告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发生后,涉事企业和事故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区政府及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报告。较大及较大以上级别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事故,由区政府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
15、告。各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涉事企业上报时间不得超过相关安全事故条例规定上报时间。事故报告内容:(1)事发单位基本信息;(2)事发时间、地点、危害结果;(3)已采取处置措施;(4)事故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5)现场指挥负责人及救援力量;(6)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如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各部门要及时逐级续报,不得漏报、瞒报。4.2先期处置处置原则:以人为本,减轻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社会动员,协调联动;依靠科学,专业处置;鼓励创新,迅速高效。同时,注重对事故现场的保护,要留存文字、图片、影像等现场资料。4.2.1 涉事企业。迅速切断油气来源,设置警示标志;通知事故危害范围内的单位和人员迅速疏散转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受威胁的相邻装置、设备,严禁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并尽量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危险区域,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迅速调集企业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4.2.2 区应急机构。根据事件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发展态势,迅速调集力量,开展抢险救援;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