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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互动与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县政府决定建立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第二条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是指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与金融机构以及企业之间建立的有组织、多形式、制度化、全方位的沟通协作机制。第三条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在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金融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第四条金融工作联席会议由县金融办负责牵头召集,成员包括县人行和县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统计局、交通局、国土局、农业局、住建局、“四区五园六基地”责任单位、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县国有资产运营管
2、理有限公司以及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同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企业及县域外金融机构参加。第五条建立联席会议信息联络员制度和日常信息交流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定期向县金融办、县人行报送国家产业政策、行业产业运行情况、在建新建扩建项目、招商引资等相关信息。同时,县人行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国家信贷货币政策、信贷重点支持方向、银行业监管政策等情况。第六条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由县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筹备。第七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通报全县每季度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主要内容包括:1、全县经济发展情况通
3、报。由县发改局通报本季度经济运行态势、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县统计局、财政局就全县经济发展情况作专题通报。2、全县金融运行情况分析。由县人行介绍国家金融政策及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包括:国家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及对我县的影响;全县贷款分布情况和新增贷款投向;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和改进措施;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促进金融健康发展的意见和措施。3、贷款需求状况分析。由县发改局、工信局、招商局和“四区五园六基地”责任单位分析全县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招商引资企业、入园企业和开发商的贷款需求状况,研究解决融资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4、季度贷款安排投向。各金融机构介绍季度信贷工作安排、信贷重点支持方向、信贷主要投向及信贷增量、经营发展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各部门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5、金融风险状况分析。由县人行分析全县金融风险状况和下一步各方需要采取的措施。6、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开发性金融情况通报。分别由县金融生态环境办公室和开发性金融办公室负责通报。7、讨论各成员单位提交会议的问题。8、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第八条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发送相关单位予以解决落实。重大问题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定。第九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提前做好发言材料和有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按要求准时参加会议。第十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