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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实施方案根据森林法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林资函(2023)35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保护。强化林地保护意识,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林地,不断强化林地规划管控,全面加强林地用途管制,严守林地保有量,切实保障国土生态空间。坚持节约利用、绿色发展。健全完善林地保护利用政策,转变林地利用方式,强化占用林地总量控制,稳步提高林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统筹加强林地资源的有效配置,
2、坚持激励约束并重,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谁使用、谁落实占补平衡”、”项目占用林地行政区域的所在乡镇(街道)落实同等面积的林地补划任务”、“重大项目全区统筹调剂落实占补平衡”、“占补平衡补充林地地块经区政府同意由区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相关属地落实占补平衡”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单位征占用林地,由各单位报区政府同意后承诺自行落实“占补平衡”。坚持政府主导、量质并举。各乡镇(街道)是林地占补平衡的实施主体,必须履行补划林地的义务,占补平衡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管理实施,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引导多元化主体按照“宜林则林”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等,坚持量质并举,确保林地保有
3、量动态平衡,并及时更新林地数据库,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合理配置林地资源,实现林地生产力稳步提升。二、实施范围各乡镇(街道)、大龙山林场。三、工作目标统筹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严格控制占用林地,依法有序补充林地,科学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森林资源,确保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稳步提升”发展目标。四、主要任务综合考虑我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数量、林地保有量、国土“三调”年度变更成果林地面积、林地管理边界等,划定补充林地储备库。(一)建立区林地占补平衡机制1 .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补充林地资源主要来源:明确林地划定原则。要以国土“三调”和最新年度变更成果为基础,按照“以需定划、划实划优、集
4、中连片、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统筹耕地和林地保护,因地制宜划定补充林地,确保各地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需求。明确林地划入标准。从以下9种非林地类型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1.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可调整为林地的园地:2.可以改造为林地的其他园地:3.经适宜性评估纳入造林绿化空间的非林地;4.经追溯为依法审批的临时使用林地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使用林地的现状非林地;5.已立案查处的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林地或毁林开垦林地的现状非林地:6.已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非林地:7.全区闭坑矿山中
5、不适宜规划为耕地的地块,边开采边治理矿山中治理后的土地中,不适宜规划为耕地的地块;8.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的地块;9.其他可以作为补充林地的非林地。同时,要明确规定,以下非林地禁止划入储备库:1.划入耕地保护红线的耕地;2.影响铁路、水利、公路、电力安全区域的非林地;3.已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4.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非林地;5.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宜划入补充林地储备库的非林地。2 .建立补充林地持续核查机制。补充林地资源经区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纳入林地储备库集中统一管理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以全区发展大局出发,树立全区“一盘棋”思想。对己纳入补
6、充林地储备库的地块,各乡镇人民政府、大桥街道办事处每年要安排专人核查一次,严禁出现管护不到位、林分质量下降,甚至退化、灭失等情况发生。(二)异地占补平衡工作。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实行“先补后占”的原则,林地占补平衡原则上以乡镇(街道)为单位进行管控实施。对后备林地资源匮乏的乡镇(街道)或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的单位,确属难以在本区域内实现林地占补平衡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通过补偿方式,用于补充林地造林工作和林业事业发展。五、组织实施(一)成立机构成立区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政府办、区林业局、区资规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
7、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林业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林地占补平衡工作。(二)工作步骤1 .开展补充林地调查(2023年10月底前)。组织对2023年以来的建设项目永久使用林地需求进行摸底调查,对2023年以来的建设项目已经报批永久使用林地的进行统计。以国土“三调”和最新年度变更成果为底图,组织对全区范围内非林地、非耕地进行调查,本着“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筛选出可符合补充林地划定标准的地块,建立数据库。2 .编制补充林地储备库划定方案(2023年10月底前)。根据调查成果,区林业局、区资规分局会商,编制补充林地储备库划定方案,合理核定补充林地储备库规模,征
8、求乡镇街道意见。3 .提交方案质检(2023年11月5日前)。将补充林地储备库划定成果(划定方案、划定成果矢量数据、划定情况表等)报市林业局组织质检、市资规局复核。4 .上报方案备案(2023年12月底前)。年度补充林地储备库划定方案质检通过后,经区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省、市林业及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纳入补充林地储备库和国土空间规划造林绿化空间。区资规分局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库中进行地类变更。(三)工作程序1.申请。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对符合补充林地类型的地块调查核实,并经相关权利人认可.后,再向区林业局提出补充林地的申请。2 .核实。区林业局牵头、区
9、资规分局配合对拟补充林地地块进行内外业核实,确保补充林地之前土地权属明晰、来源可靠。3 .公示。各乡镇(街道)对拟补充林地的地块在地块所在村进行公示。4 .确认。各乡镇(街道)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充林地,经乡镇(街道)盖章后报区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经区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再将区补充林地储备库划定方案(林地占补平衡方案)向上级部门报备。5 .造林。林地储备库确认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负资在后期冬春季参照造林技术规程等技术规程,对拟补充林地地块实施生态修复。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大桥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
10、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等单位要将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辖区内生态修复的地块进行摸排,对符合条件的地块进行统计申报。(二)严格审核把关。区资规分局、区林业局和各乡镇(街道)要按上级主管部门及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做好补充林地的调查、核实、确认等工作。要从严把握补充的林地,做到面积要实,便于统计、验收,确保补充林地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数量和质量平衡。(三)积极宣传引导。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高质量完成林地占补平衡工作。(四)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项目拟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和对己批林地的监督管理,对闲置两年以上的林地及时收回,要提高使用林地效率。加强对补充林地的监督管理,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附件:区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件区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具体组织实施林地”占补平衡”日常工作。因人员变动调整等,领导小组成员随之调整,不再另行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