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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的若干措施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第二课堂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基本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
2、、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发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在学校本科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一章总体要求第一条聚焦立德树人。突出共青团为党育人的根本任务和实践育人的基本方式,兼顾拓展技能素质,重点促进青年学生提升政治素养和思想境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第二条提升发展质量。提高第二课堂课程质量,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有机融入我校人才培养体系、“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大思政”工作格
3、局。第三条强化评价导向。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价值应用功能,将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育人成效显性化,为青年人才政治举荐、表彰激励、求职升学和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学科评估等提供重要依据。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进一步深化以学分制为核心的学籍管理模块。第五条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生工作、就业指导、后勤服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实施的领导保障机制。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
4、人事处、团委、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就业创业工作处(创业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及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为委员。指导委员会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制订,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活动的统筹规划、指导、考评和网络系统管理培训等工作。第六条各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组,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任组长,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任副组长,系主任、院团委书记、教学科研办公室主任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全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内容主要
5、为规划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项目设置、保障网络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支持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审核团支部“第二课堂成绩单”认定结果并在学院网站统一公示等工作。各班级团支部成立由团支书、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审核小组,由团支书任组长,负责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的审核、公示和发布等工作。第七条推动建立教师参与“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相关工作机制,鼓励教师申报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人事处对相关工作的工作量予以认定;加强专题培训和履职考核,推动将考核结果纳入职务晋升、职称评聘、荣誉评价等指标体系。第三章课程项目第八条强化“第二课堂成绩单”思想政治引领功能,注重课程项目的思
6、想性、实践性、时代性。第九条“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内容,根据学校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教育模式精神,主要涵盖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担当、实践实习能力、创新创业能力、文体素质拓展、菁英成长履历、技能培训认证。L“思想政治素养”模块,为必修课程,主要涵盖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经历,参加“青年大学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党日”、“主题团日”等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2.“社会责任担当”模块,为必修课程,主要涵盖学生参与践行核心价值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支教助残、公益环保、服务劳动等各类志愿
7、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3,实践实习能力”模块,为必修课程,主要涵盖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就业实习、岗位见习、生产劳动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参加与港澳台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4.“创新创业能力”模块,为必修课程,主要涵盖参与“挑战杯”等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排行榜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等情况。5“文体素质拓展”模块,为必修课程,主要涵盖学生参与艺术、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6.“菁英成长履历”模块,为选修课程,主要涵盖在校内党团学(含学生社团)组织的工作任职
8、经历、在校外的社会工作履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7“技能培训认证”模块,为选修课程,主要涵盖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培训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证书。第十条严把课程质量关,建立审查主体多元、审查流程严格的课程审查制度,加强准入评估和过程管理,提升课程项目对人才培养需求的匹配度、支撑度,引导第二课堂供给主体严谨、有效供给课程项目。第十一条基于育人目标达成度、学生满意度等关键指标构建课程项目质量监测和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运用座谈调研、问卷调查、网络监测、抽查检查等手段,制度化、专业化开展质量监测和评估工作。建立课程项目体系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整改、停办或淘汰不达标的课程项目,保障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实施质量。第
9、四章记录评价第十二条“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记录使用学校自主研发的网络管理系统进行认证管理。第十三条加强数据信息采集、分析和使用,定期评估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供需动态、实施质量、育人成效,为动态调整课程项目、提升实施质量提供数据支撑,为学校了解学生成长状况、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供决策支持。第十四条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采用积分换算学分方式计量。第十五条本科生在完成第一课堂学习要求的基础上,至少修满12个“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方可毕业,必修学分构成为思想政治素养2学分、社会责任担当2学分、实践实习能力2学分、创新创业能力4学分及文体素养拓展2学分。第十六条坚持“谁主办、谁评价”原则,由课程项目主办方
10、依据学分标准授予相应学分。建立由个人或课程项目主办方申报、班级团支部审核公示、院系团组织认证、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审查的学分认定流程。完善学分统计和反馈机制,班级团支部定期核算并通报学分完成情况,对未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及时采取学业预警、指导帮扶。第十七条非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以学年为认定期限,每学年九月底前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须在前七学期内修满12学分,于毕业班第二学期开学2月内完成认定、审核、公示、备案。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在学校毕业离校系统内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毕业资格审查。第十八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中,针对弄虚作假
11、获得学分的学生,经指导委员会查实认定,取消其相应项目积分;针对违规操作项目的学生组织,经指导委员会查实认定,一定时间内限制该组织的活动组织权,追究负责人责任,并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处理。第五章价值应用第十九条将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纳入我校本科生奖学金评选,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学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执行。参与评奖评优的学生,只参考参评学年内的第二课堂积分,不与之前学年积分累加,且各模块分必须达到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第二十条将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纳入我校本科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体系,具体计算标准按照学校相关评价办法执行。第二十一条健全“第二课堂成绩单”支撑共青团政治录用和政治人才举荐制度
12、。在发展团员、推优入党工作中,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必须达到参评学年的最低标准。将“第二课堂成绩单”作为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学员选拔、西部计划志愿者选拔等工作的重要参考。第二十二条“第二课堂成绩单”成绩优秀学生,按照一定比例,授予相应荣誉称号。第二十三条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综合素养和能力素质的有效证明。符合毕业条件的,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盖章,成绩单装入档案;不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延期毕业。第二十四条就业创业工作处(创业学院)将“第二课堂成绩单”纳入学生求职材料,作为学生素质能力的权威证明和求职就业的重要支撑;面向校友、社会用人单位常态化宣传推广“第二课堂成绩单”,提升“第二课堂成绩单”在校友群体、用人单位中的知晓度、认同度,推动“第二课堂成绩单”成为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具有规范性、公信力的科学参考依据,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建立学生、学校、社会的有效连接。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五条凡本办法中未涉及到、但需要纳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的项目可由学院(部门)进行认定,上报“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审核通过并备案。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