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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XX学院关于做好学院任课教师月行课课时统计报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专业系、教研室:为进一步做好全院任课教师月行课课时统计核算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规范报送时间1、各专业系、教研室应提前安排此项工作,认真核实,并在次月的3个工作日内将课时统计报表报送教务处;2、教务处在各专业系、教研室报送课时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3、各环节应严格遵照时间节点要求,如因超期报送导致不能按期发放课时津贴的,责任由相关部门承担;二、规范课时计算范围1、除学院批准的可计算课时的形式和内容外,课时统计与核算应严格遵循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确定的课表安排;2、凡因学院公务或其他安排导致的调休课,任课教师应在各教研室和系部统筹下及时补课,当月完成补课的计算为当月完成课时,同时,各系部在报送教师课时统计报表的同时,需同时报送教师补课登记备案表。三、执行时间及要求本通知从X年秋季学期起执行。各专业系、教研室应高度重视、认真核实、如实填报,教务处按要求认真审核把关,其他特殊情况另行通知。特此通知。教务处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