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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专职教师购买笔记本电脑和报销教学业务经费的通知教字201X80号各学院:按照学校关于专职教师配备笔记本电脑的通知(教字201X39号)等文件精神,为鼓励专职教师参加教改、钻研教学,现将专职教师采购教学用笔记本电脑、报销教学业务经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新入职专职教师,可以一次性报销三年教学业务经费(共三千元),用于自行购买笔记本电脑:1 .与我校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在编专职教师;2 .担任专职教师时间已满一年(从入职时间算起);自行购买笔记本电脑的教师,凭发票到学校财务部报销。不购买笔记本电脑的新入职教师,每年可以报销一次上学年度的教学业务经费一千元,连续三年共计可报销三次(
2、总额三千元)。二、报销教学业务经费不满三次的专职教师,可继续报销上学年度的教学业务经费,共计三次。三、已经享受过学校教学业务费补贴政策购买过笔记本电脑的,以及报销教学业务经费满三次共计三千元的,不再报销教学业务经费。四、报销范围与发票要求(一)报销范围中国知网卡费、维普网卡、图书资料、电子教鞭(不超过IOO元)、便携式扩音器(不超过100元)等用于教学的材料。(-)发票要求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报销要求是201X年的发票:1、201X年1月1日一20IX年5月28日,发票抬头:XX大学;2、201X年5月29日201X年12月15日,发票抬头:XX学院。(三)报销程序符合报销资格的专职教师,请按照
3、相关要求粘贴好发票,交由学院统一报销。各学院领导和具体办理人员要严格审核教师的报销资格,并填写符合资格的专职教师名单(附件),通过CPC发教务部X。具体流程为:院长审核签字一教务部审核签字一主管校领导审批签字f财务部审核。(四)报销截止日期201X年12月15日。五、一次性报销三年教学业务经费购买笔记本电脑的教师,如从购买之日算起三年内离职的,需按相关规定,退还相应经费。联系人:X电话:6X5附件:201X年申请自行购买笔记本电脑及报销教学业务经费的专职教师名单教务部二。一X年H一月十三日附件:201X年申请自行购买笔记本电脑及报销教学业务经费专职教师名单序号专职教师姓名入职时间所在学院已报销次数(0、1次、2次)备注(购买电脑或报销经费)12345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