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山县2022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浮山县2022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浮山县2022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实施双新产业园区建设,拟对天坛镇平里村、南霍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制定浮山县2022年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如下:一、征收土地的范围及现状拟征收土地位于天坛镇平里村、南霍村岭上自然村,具体位置以项目用地红线为准。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5.8224公顷,权属地类具体如下:全部为集体所有土地,其中:农用地35.5834公顷(不含耕地),建设用地0.2373公顷,未利用地0.0017公顷。二、征收土地目的征收后的土地拟作为工业用地使用。三、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本次征地土地补偿安
2、置为货币补偿安置。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天坛镇平里村、南霍村属北部丘陵区,该区区片综合地价为3.0648万元/亩。1 .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费参照园区和国道241项目征地实际情况,本次征收按3.5万元/亩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2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地上附着物按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3 .补偿款支付期限土地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一次性支付。4 .补偿款支付方式。征地补偿及附着物补偿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村集体,由村集体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转账支付。四、失地社会保障被征收土地农民失地养老保险,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和山西省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审核规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