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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率后市简名假风哙工程建校发技工麻合绘段服务瑟有一、受理范围社会投资使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新建小型仓库、厂房等工业类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及以下,不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非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车间。位于河道保护范围、蓄滞洪区范围、影响水文观测站,位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位于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影响气象探测环境,占用林地、自然保护地(含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及任何历史纪念物的项目,不适用于本细则。二、受理条件L建设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设施已完成批准的施工图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
2、3 .联合测绘(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成果报告书、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书等)已经完成;4 .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6 .具备市政接入条件;7 .临时建筑已拆除,建筑垃圾已清理。三、办理事项土地核验、规划核实、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竣工备案、档案验收、门牌发放、不动产登记申请、市政公用设施接入等事项合并办理。四、办理时限联合竣工验收办理时限分别不超过1个工作日,联合验收通过后,同步启动不动产首次登记申请,1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五、办理方式现场办理地点:各级市民中心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网上申报网址:建设单位登陆山东政务服务网枣庄站点O,切换至枣庄站点,通
3、过网站底部“枣庄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登入,选择“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专项审批服务模块进行资料上传和申报。六、申请材料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要求(全程网办的情况下,需要提交原件电子扫描件;在窗口办理,可以由工作人员免费复印和扫描)1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登记手续申请表由申请单位网上填写相关资料后,在系统上打印生成,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扫描上传2建设工程“多测合一”测绘成果报告二由测绘机构上传系统3工程竣工图上传PDF格式的工程竣工电子图纸一套。建设单位对图纸的告知承诺办理工程许可手续已提交的不再重复提交。4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5消防
4、产品清单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保温材料清单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6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档案验收承诺书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7现有的建设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测量文件等材料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8建设单位组织制定的竣工验收方案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9设计、勘察、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质量检查、评估报告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10工程质量保修书和工程使用说明书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11不动产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12不动产权籍调查资料(准确表达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的宗地图、指界委托
5、书、权籍调查表)纸质原件及原件电子扫描件七、办理流程1 .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进入简易低风险项目专项模块,按提示要求填写办理相关验收备案、市政接入、门牌核准、不动产登记申请等信息后,打印形成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登记手续申请表(须盖建设单位公章,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按提示要求上传电子申请材料。2 .一窗受理。综合审批窗口接到申请后,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向牵头单位及各专项验收部门分发申报材料,同步向申请人短信反馈受理通知。3 .资料审核。专项验收部门工作人员登录“工程审批系统”,进行专项验收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向综合审批窗
6、口反馈受理通知;资料不全或不合格的,网上出具补正通知书,由综合审批窗口统一汇总后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和注意事项,申请人补充齐全后,重新审查并向综合审批窗口反馈受理通知。4 .现场联合勘验。综合审批窗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统筹协调各主管部门确定现场验收时间,向各专项验收部门发送“一站式”办理竣工验收和产权登记现场勘验通知单,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联合勘验。专项验收部门人员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结合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开展现场勘验,并在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建设单位组织各责任主体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5 .提出整改意见。各专项验收未全部通过的,专项验收部门应现
7、场反馈给综合审批窗口整改意见,综合审批窗口汇总后统一出具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整改意见通知书,一次性告知整改意见。通知市政专营单位做好接入准备。6 .联合复验。整改结束后,建设单位向综合审批窗口提出复验申请,综合审批窗口通知相应提出整改意见的专项验收部门在收到复验申请后组织复验。各专项验收部门不得单独进行复验。7 .统一出具验收结论意见。各专项验收全部通过后,工程档案一并当场移交,不能当场移交的,可实行告知承诺(3个月内移交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即可办理城建档案验收;牵头部门出具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即办理竣工备案;有关市政专营单位现场接入。8 .不动产登记。联合验收通过后,各相关部门应通过“工程审批系统”将不动产测绘报告、联合验收意见、门牌信息等推送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1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动产权登记证。9 .发证。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一次性将规划核实合格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和不动产权证送达建设单位。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取费用,涉及不动产登记收费按有关政策执行。九、发放证件及有效期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意见通知书或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整改意见通知书有效期:长期有效(此办事指南依照政策要求与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