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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协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气象灾害救助工作,并督促落实;负责向市政府领导报送气象灾害救助工作文件、信息,转办、督办市政府领导批示。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指导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灾害事件新闻发布,引导社会舆论客观正面报道。市委网信办:根据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新闻通稿或相关信息,指导开展网上宣传工作;管控网络谣言及不实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回应舆论热点,开展舆论引导。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或指导市县编制气象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负责涉及市本级气象灾
2、害防御建设项目的审批,并纳入项目建设计划;根据国家、省级和市级应急响应级别,争取和安排受损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应急抢险资金。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组织做好学校灾前预防和灾后恢复教学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灾害发生时在校学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组织开展气象防灾减灾科研攻关,支持气象防灾减灾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培养。市工信局:负责协调救援所需的电力、煤炭、天然气及救援物资的生产和调运;做好市级医药储备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抢修受损通信设施,确保灾害现场应急通信畅通。市公安
3、局:负责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交通秩序,组织公安救援力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和认定遇难者死因和身份,为群众提供身份证件补办等紧急事项。市民政局:负责对因气象灾害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进行临时救助等,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灾资金的筹集、拨付、管理和监督;协调有关部门向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市人社局:负责指挥、协调受影响地区技工学校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措施,组织指导各地对技工学校师生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演练等工作,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按照当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指导和提醒技工学校、用人
4、单位及劳动者做好特殊天气的劳动与安全保护。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地质灾害监测,与气象部门联合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工作;掌握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险情及处理动态;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地质灾害灾(险)情调查,提出防治措施建议。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因气象灾害引发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研判分析、应急处置及环境监测预警、监管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道路、桥梁、涵洞、路灯等市政设施和城市供排水、燃气、供热等稳定运行;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各地住建部门工作,督促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施工单位落实气象灾害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指导灾
5、区组织危房排查和工棚人员撤离,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公路、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畅通;负责组织开展公路、桥梁气象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动态风险数据库。市水务局:负责指导水利工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与市气象局联合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地做好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控;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根据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督促、指导有关地区保护或抢收农作物,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组织专家对受灾农民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当地政府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市商务局:协助相关部门,
6、组织协调部分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整顿市场秩序,确保市场稳定。市文旅局:负责指导、督促旅游企业、文物保护单位制定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做好A级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和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督促旅行社及时关注天气变化,科学安排旅游线路,引导游客安全出行;协调旅游景区主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旅游景区做好灾害性天气下景区安全提示警示和安全运行工作。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性网站等媒体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救援力量,抢救受灾伤病员;组织开展灾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
7、灾区传染性疾病的流行;开展公众健康教育,提高居民防病意识;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天气显著变化下发病量突变的应对工作。市应急局:组织救援力量参加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救援工作;负责统计、发布气象灾害灾情信息,指导、协调灾区政府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基本生活救助、安全生产、灾情评估、救灾捐赠等工作;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参与救灾行动,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气象灾害影响前后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市林草局: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林业、草原、果业受灾情况;组织专家对受灾森林、草原及林草设施进行评估,对受灾果农给予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当地政府组织农民开展生产自救
8、;联合与气象部门开展森林草原火险监测预警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开展抢险救灾重要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救灾物资及捐赠物资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救灾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险和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市乡村振兴局:负责掌握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灾区农户因灾致贫返贫情况,组织做好帮扶工作。市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市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按照市应急局的调用指令,做好救灾物资的调运工作。市畜牧兽医局:负责统计畜牧业因气象灾害受灾情况,指导开展畜牧业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气候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发布,提供气象服务信息
9、,为启动和实施本预案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收集、分析、评估、审核和上报气象灾害信息;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承担指挥部办公室职责。银保监分局:负责推动巨灾保险和普惠型自然灾害保险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和协调保险公司及时办理灾区理赔事项。水文站:负责组织、指导各地水文监测,及时提供水文监测信息。负责全市重要河流及重要水库的水情、汛情及重点区域的旱情预测预报服务工作。军分区战建处:负责指挥所属部队、民兵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和地方需要,协调驻军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参与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救援工作。市森林消防支队:负责参与全市气象灾害防御应急救援工作。武警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协助地方开展抢险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配合公安部门维护当地社会秩序。国网供电公司:负责电网电力设施、设备的抢修,保障抢险救灾工作的用电需求,及时恢复停电地区的电力供应。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提供通信保障;负责提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的通信资源;建立更加高效、快捷的气象灾害高级别预警信号短信息发布“绿色通道”;负责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的抢修和恢复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情况指导和提醒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做好特殊天气的劳动与安全保护。各成员单位负责争取对口厅局、部委灾后重建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