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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遵循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办法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对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安排,明确了组织处置的一系列根本性原则性问题。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基层党组织要通过“四抓四促”方式,让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有广度、精度、力度、深度。抓舆论引导,促宣传学习,让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有“广度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一些基层党组织对处置不合格党员存在畏难情绪,认为处置不合格党员操作难度大、容易得罪人,甚至会成为不稳定因素
2、。究其原因,是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处置不合格党员认识不准确、不全面,对办法学习不深入。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握工作细节,做好舆论引导。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宣传不合格党员处置的目的和意义,让广大党员思想有触动、内心有震动、人人有行动,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有序推进。抓政策界限,促标准统一,让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有“力度”。处置不合格党员关键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初步认定过程中做到“五个区别开”。即把思想存在局限性,同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支持党组织工作区别开;把愿意接受教育、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和屡教不改区别开;把长期患病、年老体弱等原因不能参
3、加党的正常活动,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长期消极落后,不起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区别开;把因为党组织软弱涣散、制度不健全,使党员不能经常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主观上不愿意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把由于缺乏经验、能力不足,以致工作上发生某些失误或错误,同工作不负责任、损害人民的利益区别开。在组织处置上做到以上“五个区别开”,才能既不失之于宽又避免矫枉过正。抓结果公正,促程序规范,让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有“精度具体工作中,要指导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办法,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党支部要严格对
4、照办法规定的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等3种组织处置方式和15种适用情形,按照调查核实、提出拟处置意见、预审、形成决议、审批和宣布的程序,做好各环节工作。党支部还要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以上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处置各环节工作,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确保处置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抓宽严相济,促教育转化,让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有“深度”。处置不是目的,也不是评判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关键要通过工作开展同时警醒一批、教育一批、转化一批。对于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给予改正错误机会。通过组织学习培训、参加志愿服务、按时汇报思想、开展谈心谈话以及与优秀共产党员“结对子
5、”等措施,帮助不合格党员尽快转化。对限期改正的党员,各党支部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季度作一次分析,针对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同时,各级组织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审核把关和督促落实,不断提高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学习心得体会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了规定,对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办法,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推动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
6、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加强学习培训,准确领会精神。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党员干部,组织开展系列专题学习班,设计差异化的培训课程,邀请专家学者、资深党务工作者深入解读办法的背景、意义、核心条款及其实践要求。通过案例分析、视频教学等多样化形式,使学习内容更加生动具体,帮助党员干部深刻理解办法的精神实质。以举办学习交流会、研讨会等方式,鼓励党员干部交流分享学习心得,就办法执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同时,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学习,建立学习社群,分享学习体会,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办法精神入脑入心。把握政策要求,严格执行规定。结合办法相关规定,研究制定详细的执行细则和标准,确保对不合格党员的识别
7、、处置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在查核问题、作出处置决定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原则,确保每一步都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始终坚持惩前忠后、治病救人”的方针,通过思想教育、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不合格党员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力求实现教育转化和纪律约束的有机结合。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办法与相关党纪法规的衔接,确保办法在执行过程中与其他制度相互补充、相互支持。上级党组织要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执行办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同时,推动建立执行效果评估机制,定期对办法执行情况进行
8、总结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并积极挖掘和推广在贯彻执行办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确保办法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课讲稿:落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最新要求,做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各位党员、同志们: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体现,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卓有成效的工作来承载。作为党员干部,必须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努力做无愧于
9、新时代的合格共产党员。今天的专题党课,重点对办法的主要内容、要求,以及党员如何按照最新要求发挥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给大家做一次辅导。一、出台意义重大,进一步推动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以高标准严要求激发党员队伍新活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峭强
10、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一)深入理解办法的背景和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中央组织部在总结实践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办法稿。2024年5月2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办法稿。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客观公正、慎重稳妥、依规依纪,是一部专门就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出规定的党内法规,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建设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结构合理、
11、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不断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共四个方面内容,27条,对不合格党员的具体表现、性质程度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广大党员明确了底线、划出了红线,有助于广大党员提升思想防线,增强敢担当、会担当、能担当的干事创业态度。办法不是为了惩戒而惩戒,而是为了惩前宓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治己病”和“治未病”相结合,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推动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党员素质,促进党员队伍质量整体跃升。(二)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制度保证。办法共27条,主要包括4方面内容:一是对组织处置的总体要求
12、、概念和方式、原则等作了规定;二是规定了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适用情形,细化处置程序及后续事项;三是对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合并处置等应把握的政策要求作出规定;四是规定了组织处置的工作责任、工作纪律等。组织处置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在一些法规文件中都有体现,但一直未对概念作出完整的界定。2014年8月,中央组织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明确了不合格党员认定标准,规定了组织处置的程序步骤。2019年5月,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作出规定,规定了限期改正、除名处置的具体情形。办法认真总
13、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除名。(三)明确规定组织处置的概念和方式。办法认真总结组织处置工作实践经验,与有关党内法规搞好衔接,规定组织处置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依据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或者干部管理权限,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甚至丧失党员条件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的处置措施,并明确组织处置方式为限期改正、劝
14、其退党、除名。一方面是组织处置的适用情形: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和除名的15种情形包括兜底情形作了规定。限期改正,主要包括理想信念不坚定、缺乏革命意志、党性意识淡薄;信仰宗教;工作消极懈怠,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观念、纪律意识不强,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2年以内等方面。劝其退党,主要包括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以退党相要挟,经教育不改;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无转变等方面。除名,主要包括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背弃党的初心使命,已经丧失党员条件;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者不交纳党费,或者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因与党
15、组织失去联系被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受到劝其退党处置、本人坚持不退等方面。另一方面,可以不予处置的情形:因党员所在党组织不健全或者软弱涣散、组织生活不正常,党员无法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的,以及党员受客观条件制约,一时无法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在短期内或者某项工作中不能发挥作用的,可以不予处置。二、明确职责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身上,全力确保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一名党员就是群众中的一面旗帜,千百万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就是我们党的光辉形象,唯有用一生的奋斗来珍惜“共产党员”这一光荣称号,方可告慰历史、告慰先辈,方可赢得民心、赢得时代。合格是
16、个无尽的过程,做合格共产党员也是如此,只有时刻用严格的尺子衡量自己,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共产党员才成其为共产党员。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面对前进道路上的艰难险阻,我们要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以每个人的先进保证集体的纯洁,以每个人的忠诚铸就集体的信仰,以每个人的奋斗支撑集体的未来。(一)注重尺度得当。办法对各级党组织在组织处置工作中的具体责任作了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加强对组织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履行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的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审核把关与督促落实,定期对组织处置工作进行抽查复核;基层党委履行直接领导责任,督促所属党支部按照规定开展组织处置并全程指导;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