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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急诊绿色通道制度一、管理范畴需要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是指在短时间内发病,所患疾病可能在短时间内(V6小时)危及生命的急危重症患者。这些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一)妇产科及儿科等重点病种。(二)气道异物或梗阻、急性中毒、电击伤、溺水等。(三)儿童心力衰竭、呼吸衰竭、新生儿常见危重症、子痫、胎盘早剥、卵巢囊肿破裂、卵巢囊肿蒂扭转、子宫破裂、热惊厥。(四)宫外孕大出血、产科大出血等。(五)群体性(3人以上)伤、病、中毒等情况。就诊时无姓名(不知姓名)、无家属、无治疗经费的“三无”人员也在绿色通道管理范畴内。二、原则(一)先抢救生命,后办理相关手续。(二)全程陪护,优先畅通。三、急诊绿色通道流
2、程(一)急诊抢救1、患者到达急诊科,分诊护士将患者送入抢救室,并迅速摆放成患者合适的体位,给予吸氧、生命体征监护、建立静脉通道、采取血液标本(常规、生化、凝血和交叉配血标本)备用,建立患者急诊病历。2、首诊医师询问病史、查体、迅速判断影响生命的主要因素,下达抢救医嘱、急会诊医嘱、检查医嘱等。3、专科医师在到达急诊科进行急会诊时,急诊医师需陪同并介绍病情,专科医师应对患者进行快捷有效的查体,并向急诊科医师说明专科处理意见。确定收入院患者,应优先入院抢救,由专科医师负责将患者转送到指定场所,如手术室、病区。4、经急诊科医师评估,患者病情危重需要紧急施行抢救手术的,参照我院急诊手术管理制度规定施行。
3、5、所有急危重症患者的诊断、检查、治疗、转运必须在医师的监护下进行。(二)门诊抢救绿色通道1、门诊发现需要抢救患者,由接诊医师和门诊护士负责现场抢救,组织专科医师进行会诊,如诊断明确,可由专科医师接诊,决定进一步治疗,如不能快速明确诊断,由接诊医师继续抢救,情况允许后护送至急诊科。2、接诊医师在交接患者时要完成门诊抢救病历,与接收医师进行交接。四、急诊绿色通道的要求(一)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必须符合本制度所规定的情况。(二)在确定患者进入绿色通道后,凡不属于本专业授权范围的抢救要尽快请相应专业医师紧急会诊。接到会诊通知,在医院医疗岗位的医师5分钟内到达现场,如有医疗工作暂不能离开者,要指派本
4、专业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前往。(三)进入绿色通道的患者医学检查结果报告时限。1、患者到达医学影像科后,X线平片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2、超声医师在接到患者后,30分钟内出具检查结果报告(可以是口头报告)。3、检验科接受到标本后,30分钟内出具常规检查结果报告(血常规、尿常规等,可电话报告),60分钟内出具生化、凝血结果报告,输血科配血申请30分钟内完成(如无库存血,则60分钟内完成)。4、执行危急值报告制度(四)药学部门在接到处方后优先配药发药。(五)手术室在接到手术通知后,10分钟内准备好手术室及相关物品,并立即通知手术相关人员到场,麻醉医师进行麻醉评估和选择麻醉方案。(六)患者的病情、各种检查和治疗方案等均应根据医院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的规定完成对患者或家属的知情同意告知,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七)进入急诊绿色通道的患者接受就治时在各医技科室发生的所有费用,有相关记录,上报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