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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账务处理会计实操文库财税实操-出口退税货物函调的操作流程一般如下:1 .发函:- 出口企业申报:出口企业向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并提交相关的退税资料,包括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税务机关审核:当地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的退税资料进行审核,当发现存在疑点或符合特定条件时(如从新增供应公司购买一股风险商品,自首次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累计申报退税超过50万元等情况),决定对相关业务进行函调。- 确定函调对象:明确需要函调的供货企业,即出口货物的供应商。- 发函给供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函调系统将调查函发送给供货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请求协助调查供货企业的相关情况,如货物的真实性、
2、纳税情况等。2 .收函与调直:- 供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收发函室收到函件后:将函发给对应科室的专管员。- 专管员通知供货企业:告知其函调事宜,并要求供货企业准备相关资料,资料通常包括供货企业的基本情况、原材料购进情况、货物销售及运输情况、纳税申报情况等,具体可能涵盖生产经营地址、厂房面积、从业人数、经营范围、采购合同、原材料入库单、出库单、运输单据、销售合同、收款凭证、纳税申报记录等。- 供货企业准备并提交资料:供货企业按照要求整理并向专管员递交相关资料,专管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函调其上游供应商(尽量协调专管员不要函调上游供应商或少量函调优质供应商X- 供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专管
3、员对资料进行初审,然后依次经科长、局长审核。3 .回函:-供货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将调杳结果以书面形式通过函调系统回复给出口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回复内容应如实反映供货企业的实际情况。4 .出口企业税务机关处理:-出口企业退税局科员收到回函后进行审核:依次经科长、局长审批。-根据回函结果处理:如果回函结果表明业务真实且符合退税条件,即进入退税环节;如果回函结果存在问题或仍有疑点,资料可能会递交审核科待重新发函或进一步调查处理。整个函调过程通常有时间限制,例如复函地国税机关应自收到调查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复函,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复函的,应自收到调查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发函地国税机关回复延期复函说明,并应自回复延期复函说明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复函,60个工作日仍无法完成核查的,应在复函中说明情况,选择复函类型为经核杳尚未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