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非遗工坊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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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非遗工坊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徐文广旅发(2023)13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人社局、乡村振兴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F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精神,为引导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代表性项目传承人创办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进一步带动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助推我市文旅经济做大做强做优,经研究,在全市开展市级非遗工坊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非遗工坊是指

2、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开展非遗保护传承,带动当地人群就地就近就业,特色鲜明、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经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各类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市级非遗工坊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二)依托至少1项市级以上(含省级)非遗项目开展生产,有至少1名长期、固定开展该项目传承活动的非遗传承人入驻。(三)具备能够开展生产的场地(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管理制度、专职的管理人员和开展生产必需的水电暖、工具设备等条件。(四)吸纳就业广泛。围绕当地需求特点,大力开发手工制作、加工制造等居家就业、灵活就业岗位,提供

3、就地就业岗位不少于10个,或吸纳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就业不少于5人。具备培育特色劳务品牌条件的工坊、老字号企业优先。(五)工坊负责人优秀。工坊负责人社会责任感强,诚实守信,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乡村工匠、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优先。(六)品牌竞争力较强。引入现代管理制度和方式,属当地知名特色品牌,工坊产品品质和设计水平较高,生产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二、申报程序(一)县级、经开区文化和旅游部门会同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部门对依托非遗代表性项目或传统手工艺的经营主体和生产加工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后推荐上报市文广旅局、市文广旅局组织评审认定。(二)各县

4、(市)区、经开区申报数量不多于2家。三、申报材料(一)申报函:各县(市)区、经开区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申报省级非遗工坊的函,对申报工作总体情况进行说明,并附推荐汇总表(附件1)。(二)徐州市非遗工坊申报书(附件2)。(三)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单位在非遗工坊建设方面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辅助材料(附件3)。四、工作要求(一)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严格工作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单位的考察、审核及相关材料准备工作。(二)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3年3月30日前,寄至徐州市文广旅局非遗处(地址徐州市汉风路1号),电子版发送到1753796132邮箱联系人:徐州市文广旅局非遗处周国顺联系电话:180

5、52266509附件:L徐州市非遗工坊推荐汇总表2 .徐州市非遗工坊申报书3 .徐州市非遗工坊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2月23日附件1徐州市非遗工坊推荐汇总表序申报地区申报单位名称所传承市级以上(含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称县级以上(含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姓名备注附件2徐州市非遗工坊申报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推荐单位:徐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印制二O二三年月日注意事项一、封面“单位名称”需与法人资质证书名称一致;“项目名称”应为市级以上(含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称;“推荐单位”为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二

6、、此表各项栏目以仿宋GB.2312小四号字体填写,可根据填报内容自行扩展版面。三、表格内容一律在计算机上操作填写(除签字盖章部分),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简练,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所传承市级/省、国家级非遗项目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非遗工坊负责人职务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乡村工匠)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传承级别联系电话法人资质证明申报单位总体情况(请对照申报要求填写,涉及定量指标需提供相关数据,2000字以内,详细资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另附。)真实性声明本单位申报的一切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法定代表

7、人或负责人签名:县级审核意见县级文旅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县级人社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意见(盖章)年月日专家评审意见及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盖章:年月日附件3徐州市非遗工坊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一、视频(选交)(一)技术要求。MP4/AVI/MP技/MOV格式,57分钟,大小不超过300M,分辨率不低于1080Po(二)内容要求。应是专为非遗工坊申报制作的录像,而不是任何已有的企业宣传片之类的视频资料。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二、图片(必交)(一)数量。10张有代表性的,能够反映该非遗工坊相关情况等内容的近期照片。(二)技术要求。横向分辨率1800以上,JPEG格式,6寸数码彩色照片,大小在5M以内。(三)相关说明。每张照片附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者、相关人员、画面内容等说明,150字以内。视频、图片材料中对该非遗工坊的说明应与申报书中的信息保持一致并紧密关联。三、其他辅助资料(选交)提供该非遗工坊的补充信息,如所获与非遗保护传承相关的社会荣誉、奖励、证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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