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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学报审稿用稿规范(修订)学院学报的审稿、用稿遵循以下规范:实行“三审制”与专家外审制相结合的审稿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的用稿原则,审稿周期原则上为1个月左右。一、审稿办法“三审制”审稿是由学报栏目责编进行初审,副主编(编辑部主任)复审,最后由主编终审的一种“三审制”审稿办法。(一)初审初审工作由栏目责编承担。栏目责编(一审)收到稿件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审稿原则,对稿件的政治观点、学术质量、选题创新及写作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尤其注重其在科学研究上的创新性及其应用价值。然后进行学术不端检测,论文复制比控制在10%以内,责编填写初审意见表,拟送编辑部主任复审,初审时间不超过一周
2、。(二)复审复审工作由编辑部主任承担。编辑部主任(二审)收到责编提交的稿件之后,根据稿件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发稿计划、选题及栏目需求对稿件进行复审,发现并纠正稿件中的错误和不足,重点考察其学术水平及其学术价值。编辑部主任将参考初审的结果,填写复审意见表,对稿件作出退稿、退修处理,复审合格稿件拟送专家外审、外审合格拟录用稿件提交主编终审,复审时间不超过一周。(S)终审终审工作由主编承担。主编(三审)收到编辑部主任提交的拟发稿件之后,根据稿件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及编辑部的选题、发稿计划,对稿件进行终审。主编依据对国内外人文社科以及自然科学研究状况的宏观把握,结合本刊的特色,重点考察稿件的选题及现
3、实意义和学术价值,衡量其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的学术水平和质量。主编参考复审的结果签署终审意见,对稿件做出退稿、退修、同意刊发的处理结论,终审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四)外审专家外审是对编辑部人员所在学科有限或不全面的有益补充。外审工作是把隐去作者所有个人信息的稿件,送交专家进行审稿的一种双向匿名的审稿制度,外审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外审流程如下:L编辑部主任复审合格稿件,隐去作者个人信息,送交本学科领域内学术研究水平较高,治学态度严谨的教授(博导、硕导)及副教授(博士、硕导)等专家进行审稿。2 .专家在收到稿件后,严格按照稿件的政治质量和学术质量,提出书面审稿意见,包括对稿件的总体评价、是否
4、采用及其理由等,对需修改的稿件,还应提出修改意见,认真填写“专家审稿意见表”,并将审稿意见和审改稿及时上传系统反馈给编辑部。3 .编辑部主任根据专家的审稿意见,对稿件做出退稿、退修处理,对外审合格稿件编辑加工后提交主编进行终审。二、优稿、约稿及处理(一)优稿及处理鼓励高层次作者来稿,副高职称以上及博士作者正常投稿高水平学术论文统一免收论文发表费,并支付一定稿酬,副高或博士每篇100-300元/篇、正高400-600元/篇。(二)约稿及处理为提升学报学术质量,对各学科领域内学术前沿科研人员进行约稿,约稿作者属于正高博士、博导、硕导的学术性论文稿酬为500-800元/版;作者属博士副高职称以上的学术性论文稿酬为200-400元/版。三、出刊时间要求学院学报是双月刊,根据新闻出版局主管部门的要求,每期的出版时间为单月15号之前。学院学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编辑出版制度,三级审稿周期不超过1个月,编辑校对三个校次周期分别不超过10天,终校周期不超过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