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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公共教学楼课堂管理和教学设备使用相关事宜的通知教字201X6号各学院、各位任课教师:为更好地服务教学,理顺有关教学资源和教学设备使用维护的流程,上学期末,学校经过广泛讨论和研究,制定颁发了关于教务部内设机构“教学资源管理中心”的职责和编制分拆及承接的决定,明确了教务部、信息中心、保卫部、后勤部、学院等使用单位和任课教师的职责要求。为便于教师熟悉有关流程,履行课堂管理和设备使用维护的职责和义务,现将有关事项简要通知如下:1、任课教师为课堂教学管理主体,应对课堂教学情况自觉进行管理和维护。对诸如学生课堂睡觉、玩手机、聊天、迟到早退、吃饭、破坏教室卫生、损坏教学设备等影响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的
2、行为要主动进行管理、劝阻和教育。2、任课教师按教室张贴的多媒体操作步骤说明操作,掌握教学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如有问题及时拨打所附咨询电话。3、任课教师要主动维护好教学设备、教学环境,节约教学资源。授课任务结束后,应将教学设备及时关闭,关灯、关窗后再离开教室。在教学资源使用中,教师遇到任何问题,可拨打教室张贴的温馨提示中的相应电话:设备报修XX、物业XX、保卫部XX,相关部门会安排人员在第一时间予以解决。4、本文所指的公共教学楼主要指明德楼(原C座楼)、立德楼(原D座楼)、崇德楼(原西讲学堂)、全校公共机房(含语音室、实验室等)。5、任课教师如需调停课或临时增加教学任务,或各学院各部门临时使用教室,须至少提前2天向教务部教务办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执行,以免造成教学冲突和教学事故。6、教务部、信息中心、保卫部、后勤部等相关部门须做好服务工作,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为己任,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7、对于任课教师对课堂秩序管理听之任之、不爱护教学设备和卫生、浪费教学资源等行为,学校保卫和后勤负责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对教师和学院的考核。同时,使用单位和任课教师对相关部门服务质量的投诉情况也将纳入各部门考核依据之一。各学院要认真落实,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做好相关培训,各司其职,从本学期起,共同组织好课堂教学管理工作,建设高效、有序、稳定的教学运行秩教务部二。一X年三月H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