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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1目的本程序规定了监视和测量设备从购置、校准或检定、标识、使用、报废等全过程控制要求和方法,确保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计量特性与监视和测量的要求相适应,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3职责3.1 质量部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或检定、标识及设备控制。3.2 采购部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3.3 物管部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档案,并保存原始入厂资料。3.4 各使用部门负贡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用及申购、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3.5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内容的培训工作。4工作程序4.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购置4 .1.1
2、各部门根据产品检验的需要及所要求的准确度,填写采购计划申请单交至采购部进行采购,中请购置的设备应与要求的测量能力一致。5 .1.2采购部对提交的采购计划申请单进行核对,按采购管理控制程序进行采购。4.2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验收4.2.1 新购的监视和测量设备到厂后,采购员应及时通知物管部,双方对其表面质量与实物配套情况进行交接,完毕后,由物管部通知质量部进行验收(包括说明书、合格证及出J.检验报告等);如需要委外检测的设备,质量部应在合格供应商目录中选择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外检测,经检测合格后须让对方出具检测合格证。检测不合格,则返回采购员,由其向供应商办理退换货或维修手续,宜至验收合格。4.3
3、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登记4.3.1所有测量设备,质量部负责确定校验周期并统一编号,登记在测量仪器设备一览表中。4.3.2测量设备编码原则:JuST-部门编码-设备代码-流水号。部门编码详见文件控制程序:设备代码分M、T、S三种,M.量测仪器(卡尺等);T.测试仪器(试验机器设备):S.检验仪器(激光干涉仪等)。4.3.3监视和测量设备初次校验合格后,质量部对合格品应贴上标识,内容包括有效口期,设备编号、检验状态合格等,标识贴完后方能入库并发放使用。4.3.4物管部对新进检测设备按名称、型号、厂牌、出厂编号、公司编码、放置位置等相关资料建立档案方便管控。4. 4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校准或检定4.4. 1
4、质量部应根据国际或国家标准及公司自身要求确定设备的校准周期,制定年度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计划,物管部、使用部门应严格按规定的校准或检定计划组织实施。4.4.2物管部应依据年度监视和测量设备检定计划,在监视和测量设备最后有效检定日期前一周或按通知日期收齐送交质量部,质量部集中送至有检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校准或检定,合格后将校准或检定证书进行保存。对于三坐标测量机、激光干涉仪、球杆仪、电子水平仪按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进行控制与维护并进行每年一次的校准。4. 4.3所有监视和测量设备必须按规定周期校准或检定,到期未校准或检定以及校准或检定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不准使用。4.5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及维护4.5.
5、1 监视和测量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验证:a)检测器具使用前应校零,检查是否有磕碰、划伤或其他影响失准的因素:b)是否在检定周期之内:c)必要时,验证该设备的测量范围和精度是否符合要求。4.5.2使用者应经过监视和测量设备相关基础知识的培训,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向质量部提出校准申请:监视和测量设备在使用、维护和贮存期间,也应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做到轻拿、轻放,不得磕碰,防止其损坏或失效,确保其准确度和适用性保持完好。4.5.3使用者在使用监视和测量设备前进行调整、归零,须遵守操作规程,以防止因调整不当而使其校准失效,使用后要进行适当的维护和保养。4.5.
6、4为保证监视结果的准确性,使用人员还应:a)被监视的产品表面应擦干净,产品和量具的温度要尽量接近:b)不得在被检产品旋转或运动未完全停止时进行监视;c)不要在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监视:d)严禁将量具当生产工具使用。4.5.5监视和测量设备转移时,应采用适宜的搬运方法,防止设备因搬运不当而导致的损坏或失效:如搬运时导致监视设备偏离校准状态,参照按本程序4.6.1条款进行处理。4.6 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处理1 .6.1在使用时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使用者必须停止检测工作,不允许个人私H进行校正工作,应及时报告质量部:由质量部负责内校或外送重新校准或检定:同时质量部需追查使用该设备所
7、监视产品的流向,使用部门应提供失准的监视和测量设备所测量产品去向,并对其重新进行评估。4 .6.2周期校准时,发现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参照本程序4.6.1条款进行处理。4.7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环境要求4.7.1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环境应符合技术资料或使用说明书的规定,由质量部负责监督其使用环境是否适宜。4.7.2 各部门的测量设备应合理存放在通风、防潮、防尘环境中,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4.8 生产与检验共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生产与检验共用的工装和调试设备用作监视手段时,使用前应对其进行校准或校验,并做好记录,以证明其能用于验证生产、安装和服务过程中产品的可接收性。此类设备,研发部应发出
8、生产与检验共用工装定检项目、内容、方法、周期表,使用部门应按周期安排复查并提交检验,保存复验的过程记录,检定合格在工装合格证上填写检定记录,检验盖章确认,作为对这些设备已实施控制的证据。4.9 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对有关部门校准或检定不合格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维修后再次校准,如果检定仍不合格做报废处理。填写设备报废申请单进行审批,并在量测仪器设备一览表上登记,并保存相关的记录。4.10监视和测量设备标识控制监视和测量设备上粘贴的相应状态标识,各使用部门必须妥善保存,不得丢失和损坏,如发现损坏或脱落及时通知质量部,质量部负责监督、检查。4.11记录归档木程序所产生的记录的收集、保管、归档,按记录控制程序中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