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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统一方法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是指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公路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第三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管理、分级负责。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
2、价的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标准;(二)指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三)对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全国综合评价。第六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二)对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价。第七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第八条定期评价工作每年开展一次,对公路施工企业上一年度(I月1H至12月31H期间)的信用行为进行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在2月底前组织完成对
3、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的综合评价,并于3月底前将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价的施工企业的评价结果上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4月底前完成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的全国综合评价。第九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分为AA、A、B、C、D五个等级,各信用等级对应的企业评分X分别为:AA级:95分WXqOO分,信用好;A级:85分XV95分,信用较好;B级:75分XV85分,信用一般;C级:60分WXV75分,信用较差;D级:XV60分,信用差。第十条评价内容由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和其他行为构成,具体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附件1)。投标行为以公路施工企业单次
4、投标为评价单元,履约行为以单个施工合同段为评价单元。第十一条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初始分值为100分,实行累计扣分制。若有其他行为的,从企业信用评价总得分中扣除。具体的评分计完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价计算方法(附件2)O第十二条公路施工企业投标行为由招标人负责评价,履约行为由项目法人负责评价,其他行为由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评价。招标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评价人对评价结果签认负责。第十三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依据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督查、检查结果或奖罚通报、决定;(二)招标人、项
5、目法人管理工作中的正式文件;(三)举报、投诉或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四)司法机关做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五)其他可以认定不良行为的有关资料。第十四条公路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程序为:(一)投标行为评价。招标人完成每次招标工作后,仅对存在不良投标行为的公路施工企业进行投标行为评价。联合体有不良投标行为的,其各方均按相应标准扣分。(二)履约行为评价。结合H常建设管理情况,项目法人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公路施工企业当年度的履约行为实时记录并进行评价。对当年组织交工验收的工程项目,项目法人应在交工验收时完成有关公路施工企业本年度的履约行为评价。联合体有不良履约行为的,其各方均按相应标准扣分
6、。(三)其他行为评价。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施工企业其他行为进行评价。(四)省级综合评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进行评价,确定其得分及信用等级,并公示、公告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五)全国综合评价。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的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布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对施工企业的信用行为进行综合评价并公示、公告。第十五条公路施工企业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公示部门提出申诉。第十六条对信用行为直接定为D级的施工企业实行动态评价,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之H起,
7、企业在该省年内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施工企业,评价为D级的时间不低于行政处罚期限。被1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认定为D级的企业,其全国综合评价直接定为C级;被2个及以上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认定为D级以及被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公路施工企业,其全国综合评价直接定为D级。第十七条公路施工企业资质升级的,其信用评价等级不变。企业分立的,按照新设立企业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但不得高于原评价等级。企业合并的,按照信用评价等级较低企业的等级确定合并后企业。第十八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按以下原则应用:(一)公路施工企业的省级综合评价结果应用于本行政区域。(二)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
8、资质的公路施工企业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等级按照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三)其他施工企业(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除外)初次进入某省级行政区域时,其等级参照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确定。(四)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中最低等级方认定。第十九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在该省份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在该省份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该省份确定,但不得高于其在该省份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第二十条公路建设项目的
9、招标人和项目法人应当建立公路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台账,及时、客观、公正地对公路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不得徇私舞弊,不得设置市场壁垒。第二十一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招标人、项目法人评价工作的考核、处罚机制,确保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第二十二条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评价工作机制和监督举报制度,结合督查工作不定期对公路施工企他的从也行为进行抽查,当招标人或项目法人对施工企业的评价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当责令招标人或项目法人重新评价或直接予以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路施工企业的不良行为,以及信用评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第二十三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
10、部门可依据本规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时履约行为检查的频率、组织方式等作出具体要求。信用评价实施细则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第二十四条本规则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本规则自发布之H起施行。附件1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行为评定标准评定内容行为代码不良行为行为等级和扣分标准条文说明G1.SG1.-I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直接定为D级G1.SG1-2出借资质,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直接定为D级G1.SG1-3借用他人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直接定为D级G1.SGM与招标人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直接定为D级G1.SG1-5投标中有行就行为直接定为D级G1
11、.SGI-6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禁止投标后,在禁止期内仍参与投标D级延期半年/次投标行为(满分IO0.G1.SG1-7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虚假某取中标40分/次扣完为止。行为代码G1.SG1-8资审材料或投标文件虚假未中标30分/次G1.SG1.)G1.SG1-9虚假投诉举报20分/次G1.SGMO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20分/次因评标时间过长,材料价格上涨过快造成成本价发生较大变化的除外G1.SGI-II对同一合网段递交多份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5分/次G1.SG1-12非招标人或招标文件原因放弃投标,未提前书面告知招标人6分/次G1.SGI-B未按时确认补遗书等招标人发出的通知1分
12、/次G1.SGI-I4不及时反馈评标澄清I分/次G1.SGI-I5无正当理由拖延合同签订时间2分/次因合同谈判原因的除外G1.SGI-其他被认为失信的投标行为110分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楮况在实施细则中增加履约行为满分100,扣完为止。G1.SG2)严重不良行为(行为代码G1.SG2-I)G1.SG2-1-I将中标合同转让直接定为D级G1.SG2-1-2G1.SG2-I-3将合同段全部工作内容肢解后分别分包直接定为D级发生重大质量或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货任事故直接定为D级G1.SG2-1-4经质监机构鉴定合何段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施工管理综合评价为差直接定为D级G1.SG2-I-5造
13、成生态环境破坏或乱占土地,造成较大影晌20分/次G1.SG2-I-6发生较大安全生产员任事故20分/次G1.SG2-I-7将承包工程违法分包30分/次G1.SG2-1-8承包人疏于管理,分包工程再次分包20分/次不含劳务分包G1.SG2-1-9违反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0分/次人员、设备到位(满分10.扣完为止。行为代码G1.SG2-2)G1.SG2-2-I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进场2分/延迟十日G1.SG2-2-2项目经理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在施工期间所更换项目经理资格降低,或未经批准擅自更换4分/人次G1.SG2-2-3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不低于原资格更换0.5分/人次项
14、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G1.SG2-2-4技术负员人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在施工期间更换人员资格降低,或未经批准悯自更换3分/人次G1.SG2-2-5技术负贡人在施工期间不低于原人员资格更换0.3分/人次项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G1.SG2-2-6安全员或其他注册执业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或无正当理由更换0.5分/人次项目法人要求更换的除外G1.SG2-2-7主要工程管理、技术人员未按投标承诺到位0.2分/人次G1.SG2-2-8主要施工机械、试验检测设备未按投标承诺或工程需要到位0.51分/台套G1.SG2-2-9有关人员未按要求持证上面1分/人次按照有关管理文件、招标文件要求检杳G1.SG2-2-I0未按规定签订劳务用工合同2分/次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满分50,扣元为止。行为代码G1.SG2-3)G1.SG2-3-I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8分/次G1.SG2-3-2未对职工进行专项教育和培训0.5分/人次G1.SG2-3-3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保证措施不健全3分G1.SG2-3-4特殊季节施工预防措施不健全2分/次对季节性施工有特殊预防要求的,如雨季、冬季施工,应有相应预防措施G1.SG2-3-5未建立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8分G1.SG2-3-6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