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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沅陵县保障性住房“十四五”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住房保障工作的部署,扎实有效做好2022年-2025年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推动城镇住房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保(2021)18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完善我县以公租房、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坚持租购并举,多主体供
2、给、多渠道保障,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继续做好公租房保障,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促进实现全县人民住有所居、居有所安。二、规划原则1、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保障需求和保障能力,合理确定住房保障目标、标准、范围,逐步解困难人辞的基本住房需求。2、统一规划,梯次保障。以不断增强住房困难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宗旨,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形式上仍以租赁补贴为主,适当增加实物供应。3、统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为原则,在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数整、住房困难程度、
3、住房支付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有计划有步藤地组织实施。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作为住房保障的主体,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住房保障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住房保障工作。三、发展目标(一)完善新形势下住房保障体系针对不同困难群体,合理设置相应准入条件,采取适当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标准,统筹做好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市民的公租房保障工作,加大对符合条件新市民的保障力度。1、公租房。凡申请并符合条件的要实现应保尽保。加强轮候家庭动态管理,完善公租房轮候制度,合理确定轮候期限。枳极推进建立公租房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
4、全面运行使用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并依托大数据共享平台,建立本地区公租房申请审核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同,优化审核流程,压缩审核时限,进一步提高公租房分配效率。2、租房补贴。扩大保障范围,提高租房补贴标准,加大对符合条件新市民的保障力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消县城落户限制,确保非户籍常住人口等纳入保障范围。3、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问题,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采取新建、改建、改造和将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多种方式,切实增加供给,全面完成“十四五时期建设筹集任务。(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收尾工作。坚持因地制宜、量
5、力而行,严控改造范围、成本和补偿标准,新启动一批居住环境差、群众诉求强烈的棚改项目。四、主要任务按照“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总方向,进一步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为主体的我县住房保障体系。1、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补齐租赁住房短板。每年拟发放租赁补贴500户。租赁补贴主要用于城镇低收入家庭无房户、未享受保障性实物配租的困难家庭。2、满足新市民、青年人、引进人才,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群体的差异化住房需求。拟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755户及综合治理247户,总投资约2.3亿元。主要是针对50-60年代修建的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老
6、旧直管公房进行改建。3,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优化城市布局,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品质,重点解决供水、供电、供气、停车难等问题。计划棚户区改造综合治理3250套,总投资约0.65亿元。主要针对城区内基础配套设施不齐全的老旧房屋及危房进行提质改造。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依托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工作坏调机制,完善住房保障工作联审制度,健全信息沟通、政匏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序推进规划任务落实。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二)政策保障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依据国家
7、推进住房保障立法主要精神和进展,适时推进我县住房保障工作,明确工作目标、保障对象、保障方式、使用与退出要求、监督管理、资源保障等内容,夯实政府住房保障法定职责。(三)实施保障每年制定住房保障工作要点,分解落实规划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指标,在确保“十四五”期末总体目标任务完成的基础上,可年度动态调整。强化数字政务和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住房保障规划、速设、管理、监督智慧化管理。(四)条件保障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完善住宅用地结构、布局、规模,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加强财政资金支持,统筹中央、市级、区级财政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加大公租房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五)强化考核督查加强动态监测,明确责任主体,确定工作时序和重点,实施年度专项督查。(六)加大宣传引导依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互联网时代的新媒体、新手段,加强对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情况的宣传和新政策解读,稳定社会预期,让此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