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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沙区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通知(黑政办规201710号),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手段,对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实施抽查事项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更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市场监管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
2、管为基础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和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到2019年底,全区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各相关部门在区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力争三年时间内,全区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牵头、协同联动、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落实到位。(二)依法监管。强化
3、法治意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依法开展双随机抽查,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实施检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全面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参与区市场监管各个部门的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在监管部门、监管事项、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四个方面全覆盖,取代原有的巡查制日常监管方式,禁止随意检查,使双随机成为新型日常监管方式和常态化工作机制。(四)协同高效。各级各部门运用统一的监管平台开展跨部门随机联查。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牵头多个部门联合一次性完成,
4、实现“进一次门,S多项事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实现各部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强化抽查结果在失信联合惩戒中的运用,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五)公正透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所有参与区市场监管各个部门的抽查事项、抽查计划、抽查结果都要及时、准确、规范向社会公开,实行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杜绝任性执法。(六)权责一致。切实贯彻“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承担监管责任,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于“证照分离”改革中取消审批或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无证经营等事项,行业主管部门
5、要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三、工作任务(-)建立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机制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组建全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办公室,制订工作规范、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督导推进全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联查。由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根据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所属行业、领域行业和对应的主管部门和部门职责权限,确定联合检查的参与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与参与部门各自抽选本部门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本部门抽查计划和抽查清单,共同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所有检查。坚持做到检查一个主体,规范一个主体。(
6、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专项联查。由该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定向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确定参与部门。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随机抽选自己的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一次性完成对抽查对象的检查。各类专项整治可采用专项联查方式实施。(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二)统一使用全省的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区直各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双随机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平台整合融合,避免重复建设。各部门相关监管信息通过省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各部门要通过该平台了解市场风险,对有问题的市场主体共同实行惩治,真正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直各相关单位)(三)依法编制抽查事项清
7、单各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通知要求,建立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联合抽查事项清单。除国家部委规定的抽查事项外,还要将我市地方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检查事项报省主管部门,再补充到我省清单中。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为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均纳入清单管理实行双随机抽查。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8、。(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四)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一是检查对象名录库。各部门可根据当次检查任务需要,采取在区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分类标注筛选或批量导入等方式,在市平台临时生成或建立与本次检查任务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分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属于本部门的监管对象进行认领,建立本部门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以供本部门及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使用。除市场主体外,产品、项目、行为等也可以纳入抽查对象库。(牵头单位:区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二是执法人员库。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在省平台分级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
9、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都要入库,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分头负责推进,责任单位: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五)统筹制定抽查计划。我区结合本地实际及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各部门抽查事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
10、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部门。自2020年起,我区每年1月15前,将本年度抽查计划报市市场监管局,各部门同时将本部门抽查计划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各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并将调整内容报区市场监管局。此方案下发后20日内将抽查计划、抽查项目报送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六)科学实施联合抽查我区根据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区分综合联查和专项联查,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
11、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实行双随机抽查与抽样检测相结合。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需要抽样检测的,要与“双随机”抽查一并实施,集约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七)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录入全省统一的双随机抽查工作平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八)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双随机一
12、公开”监管、部门联合抽查、失信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提升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者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认知度,形成政府重视、各部门认识到位、对违法企业形成震慑、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九)加强教育培训要对执法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全员培训。以监管平台应用、双随机工作机制与方式方法、信用监管法规政策等内容为重点,采取专题讲座、现场观摩、模拟操作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让参训人员学懂弄通、会用会干。实行分级培训与专业培训相结合。尽快掌握最新、最全的抽查业务技能和法律法规知识,转变监管理念,依法完成职责范
13、围内的监管抽查任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成员单位,区直各相关单位)四、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区政府决定建立区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优化顶层设计,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区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二)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统筹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经费保障,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有效实施。(H)严肃追责免责1、明确责任界限。强化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
14、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2、依规追责。各部门及其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未按要求进行抽查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未依法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对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涉嫌犯罪案件线索,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抽查任务的;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追究责任的。3、依规免责。各部门及其执法检查人员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相关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可以免除行政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已履行抽查检查职责的;因现有专业技术手段限制不能发现所存在问题的;检查对象发生事故,性质上与执法检查人员的抽查检查不存在因果关系的;因被委托进行检查的专业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等,导致错误判定或者处理的;其他依法依规不应当追究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