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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质量控制体系的研究目录引言1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概念2(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性质2(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功能2()工程司法鉴定质量控制的必要性2二、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规范的构建3(一)规范司法鉴定机构3()规范司法鉴定人4三、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的规范5(一)提出鉴定要求5(三)接受箍定委托材料5()现场调查6四、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专家服务系统构想6(一)专家系统在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中的应用前景6(一)建立建筑工程司法鉴定专家服务系统的目的7五、结论7参考文献8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工程的数室越来越多,对工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满足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
2、施工质量管理与质里监督部门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的工作质至.以促进施工I页目的质量发展。在建设项目管理的诸多领域中,质量管理和监督是助目管理的重点和核心,要坚持质量第一,提高管理水平。建设项目的司法鉴定是在法制建设中逐步实现的。虎屋品质与房屋品质相关的司法签定过程较为繁琐,其优点较多。但是,在我国现行的刑事工程助目评价质量管理制度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是当前急需研究的课题。文萤在分析当前施工项目司法鉴定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了一套完善的施工项目刑事技术人员服务系统。关键词:质星控制体系;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刑事技术引言建设工程是为人们的生活和生产
3、活动提供物质和技术依据的各类建设(色筑物)和设计设备。建设工程司法鉴定是指由其法定机关或当事人认定的以建筑理论与技术为依据,对建设助目进行法律评价的一种行为。其主要内容有:工程质量赛定.工程所至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这一理念主要有:一是明确了对建筑工程司法鉴定的鉴定单位和鉴定人进行鉴定:考试必须经过法庭的同意.不得牵涉到警察和警察;计划事项应对法定程序进行评估,排除非诉讼程序中涉及的建设工程问题:评估的关键在于识别与评估:评价必须有一个清晰的结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中的人们能够充分发挥其积极性,从而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然而,在我国的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着许多问
4、题与不足,有待于不断地完善与完善。例如,由于我国的工程监理人员整体素质愠低,缺乏一批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使得我国的监理工作无法实现高智境、专业化的管理。在当前的工程监理工作中.如何提高工程监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保证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的质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加强对工程质量管理的研究与分析,对其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推动我国的质量标准化工作。中国于1988年开始监管该工程。中国从1996年起全面实施相关的建设监理制度。1988年至1992年,国家建设部颁布了建设工程监理条例I。建设监理是一种商品经济的产物,具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我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和建设投资制度、设计和施
5、工管理制度的改至:为了拓展国际市场.走进大的世界经济体制,就需要遵循国际通行的施工监理制度,以达到与世界接轨的目的。在国外,像德国、日本这些国家,对于施工质量的研究和技术都是很早的,而在房地产领域,他们对于时间、成本、质量的控制也是十分的严格,三者之间的联系十分的明显对于相关的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性等问题把控的十分严谨C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概念(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性质随着我国司法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司法体制也由以政府为主的模式向以国家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演进,由高度发展的社会化服务的司法评价制度向评价人员的问货制度转变。我国目前正在积极发展和健全我国社会建设项目的司法审计制度,并
6、进行了一系列的核查。因此,应当将工程法医学鉴定的定性定义为法律服务。建筑技术犯罪鉴定是以工程技术、工程技术为基础,以科技经验为基础.与判断无关;评价是法庭审议时的基础服务活动;使用评价结果作为法定证据,需要对可核查的事实进行客观、客观和现实,而不会受到司法机关的干涉或审查C这还需要评价是合法的;评价必须满足公众.警察.官员.法庭和其他人的需求。行政、企业和公共部门的服务需求;评估与其它机构(如律师、公证员)的资格认定、管理和控制体系、评估机制结构和权利保障;中国的司法和司法程序的民主化。从改至的观点来看,民众越来越多地参与到了政策制定的进程中,并且提供了证明他们需要的证据C因此,建筑技术法律坪
7、价就是运用与法律关系紧密的法学、建筑学知识来发挥其作用,为社会服务的一种行为。(二)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功能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判决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在此基础上,法官往往难以依据自身的经验和证据做出正确的判断。因此,有必要对施工助目的质量争议作出进一步的鉴定。评价意见的首要作用是提出争议,为施工企业在施工项目中存在的问题提供理论依据,为当事人提供技术支撑.以平息社会纠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推动同法公正。(三)工程司法鉴定质量控制的必要性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合同历史悠久,近年来迅速发展。目前,建筑工程项目内承包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管理方式.它能为企业带来很大的效益,具有很大的忧越性。它既能调动员工的积
8、极性,又能培养出优秀的明目管理人员,最大限度地优化企业的生产布局.为有能力、有能力、有能力的员工创造条件。同时,加强了建筑施工企业和承包商的积极性,增加了经济效益,有利于犷大生产规模,提升品牌形盘,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不少人以公司的名义迸行非法的转包、分包等活动,破坏了公司的内部合同,破坏了市场的正常帙序。而在我国,由于存在着大量的违法违规行为,如外借工程款、携款潜逃、恶意转移债务等不良行为,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峋,甚至导致建筑公司毁于一旦。所以,从法律层面上探讨建设项目合同纠纷应如何适用,以及如何完善其制度缺陷等问题,都是韭常有必要的。二、建设工程司法鉴定规范的构建(一)规
9、范司法鉴定机构同法鉴定机构的功能专一性。也就是说,同法鉴定机关不具备国冢的法律和行政功能。从法律上讲,公众、检察官和执法机关应当分离C执法行为不能同时进行。司法机关的独立性。换句话说,政府仅对政府负责,而不涉及到任何法律和行政机关。而作为证据的一种法定形态.它可以更好地反映其性质,从而增强具价值。公正的司法鉴定制度。即,各评价单位之间不存在行政关系,而是相互对等。评估师可以在设有地理位置的情况下,提供合法的评定服务。我国司法鉴定机构的中立原则。它的角色应该是中立的,也就是说,该机构和有关部门并不需要直接介入,而程序的结果也与机关或主管机关没有任何关系。司法鉴定机关除了具有法定的程序和结果之外,
10、还应当具有完全的公正。它赋予了法官排除干扰,科学客观地进行评价的能力。法律核查机构的正确定位。司法鉴定是一种专业的法律服务机构,它不能也不应当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和用突。它的本质应该是为法律服务的中介。这是与我国法律所赋予的法律评价者(也就是参与诉讼的人)相一致的。法定设立司法鉴定机内的原则。建立司法鉴定机构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经营范困清晰、仪器设备齐全、经计量认证或实塞室认可的检验实验室、合格的专业人员。同时,还要按法律规定提交,并由有关部门批准。这是司法鉴定工隹的一个重要保障。(二)规范司法鉴定人鉴定人作为鉴定人,具高素质的鉴定人是保证其精确度和可信度的关键。评价人员的素质既有职业素养,也有思
11、维能力。专业素质是指从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检测与评估工作。评估者与见证人不同,他们运用他们的专长和经验来评估特定的i可题。评价人员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以确保在法律和政治环境下进行评价。对国外的评估师有严格的标准。在有些国家(比如法国).评审人员必须经过全国的测试,并被纳入全国评审。加强鉴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应当明确司法塞定人员的基本权利,即:我国应当明确法定鉴定人员的权利:(I)受偿权。评估成本和法庭出席与否的原则应当基于谁提出的评估请求和由谁支付的保险费最后消失。一些专家提出了“以谁负举证责任.谯负刑事贡任、行政责任归行政、民事诉讼、仲裁等相关法律问题”等观点,认为“预付款与支付评
12、佰费并无差别,案情是否有依据,案情如何。加强鉴定人员的权利与义务。证明责任应由双方当事人来承担,这是不合理的。预付款田请人的方案更具合理性,利益相关者应审慎地作出对其预期的评价,而非盲目地提出申请C所以,各方都要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法律费用,寻求最大限度地减少费用。有权参加诉讼。鉴定人对案件的认识、法庭证据的掌握和对其能否被认可的认识,是策定人员进行科学评价的依据。假如鉴定人员不能充分理解案情,而仅凭当事人的证言而做出判断,则很可能会扭曲结论。如果评估者未出国或不能理解接受评价的结论,则其对当事人的了解并不多。人们对于结的观点不会从他们的结论中找出任何可能的错误。有权自行作出结论C法官可以依据鉴
13、定结果来决定有关的职业事实,所以必须保证评估者在不受主管当局、管理机构或其它外界因素的干扰的情况下,独立地进行评价,以便每位鉴定人都能凭自己的专长和良知作出判断C如果多名评委意见不一致,则以少数为多数的原则无法执行,评估员有与其它评估员不同的权利。只有审计人员在其自身的专业技能的基础上作出独立的判断,才能亮实地揭露案情。由于政府的长期存在.核查人员不能作出独立的结论。只有在上级或者个人的同意下,才会有结果。不论其科学程度如何,独立作出评价结论,对于保证其科学和深入的研究,至关重要。有权拒绝。对不合法、无条件、提供虚假评估或超过其判断能力的评估,有权予以否决。其他法律赋予的权利。法官必须明确的职
14、贡:做出书面的鉴定结论。在法庭上作证的责任。如不能提供证据,法官在原则上应拒绝其意见。在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评估者不必出席法庭,应由两方提出书面质询。我国三大诉讼法认为,要以事实为根据,就必须有事实根据。在作出裁决之前,法庭还必须对鉴定结果进行重新审核。在英美法系中,无论是大陆法系的直接语言原则,还是在交叉讯问中,陪审员都应宣布,在法院审理。鉴定人证明可以避免法官对案件进行“黑匣子”的判断,也可以防止在签定结果中出错。诉讼程序。回避责任。检验的责任。遵循评估程序,职业道德和惯例。专业的机密。评估人员对自己实际掌握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的控制C三、建设工程司法鉴定程序的
15、规范(一)提出鉴定要求“重结果、轻过程、轻实体、轻诉讼”的基本理念,贯穿于我国的司法体制和司法实践之中。同时,由于其政治、经济体制、法律观念等因素的共同影响,我国在诉讼立法上基本上遵循了苏联的“超职权”模式。在此基础上,笔者结合实践,对鉴定过程进行了以下的旅理.并就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以便迸一步规范鉴定工作。当前的鉴定需求大多是当事人自己提出来的.一般老百姓对工程技术的了解不多.评价要求也太单一,太多难以描述。影响了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公平性,无法对其进行准确的怦估。维持自己的力量也会阻碍评估的流通。因此,在进行评价前,每一家评价单位都应该提供顾问,并为所有有关设计的质量问题提供专
16、家意见。建设项目涉及多种领域。只有评估要求全面、有针对性,才能更好地确定和补偿消费者的利益。(三)接受鉴定委托材料在对不同的司法核实阶段进行分析时,有必要对某些诉讼因素迸行说明。在审核通过之前,评审机关要对其进行现场核查。在进行实地考察时,要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共同决定评估的目标及相关事实,以避免产生纠纷。监督与评估。结构检测与工程建设中的取样与质量管理有很大的区别,一般为事后检测与测试,例如混凝土浇注后的混凝土组合物。这也是为什么这个工作既困难又有技术含星。通常,检测和检测技术都与材料,物理,化学,电子学,电脑科学等领域有着空切的联系。在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之前,必须对仪器和仪器进行检查,以保证测试结果的准确。实地检验是准确的识别与决策的关键。在进行目测、仪表盘测量等工作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评审人员应全面、严格、认真地采取技术措施,并隹详尽的记录(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