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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背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珞的重要载体,是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区域竞争力的主阵地。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128号)等文件要求,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经济和信息化厅
2、研究起草了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二、主要内容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六章23条.第一章总则,共4条内容。主要明确了本办法的制定背景、相关部门在高新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以及绩效评价遵循的原则。第二章指标体系,共3条内容。主要确立了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体系,主要由季度报告指标和年度绩效评价指标构成。季度报告指标有24个,年度绩效评价指标有7个一级指标,下设48个二级指标,其中,定量指标45个、定性指标3个。第三章组织实施,共7条内容。主要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施单位、数据费料的审核报送单位、各省直相关部门需按职能开展的工作、各高新区绩效评价结果形成过程以及评价结果通报形式。第四章结果运用,共3条内容。主要规定了绩效评价结果的激励机制、惩戒机制。第五章纪律监督,共4条内容。主要规定了绩效评价过程中相关责任制度、禁止性事项以及有关纪律要求.第六章附则,共2条内容。主要规定了管理办法的解释和原四川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办法的废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