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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文件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学校体育美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组成人员召集人:副召集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四级调研员葛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见附件)。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新任领导自动接替,不再另行通知。二、主要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政策精神,按照
2、“加强领导、协调力量、落实政策、研究发展、督促落实”的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完善学校体育美育事业发展格局;强化全市各级政府落实学校体育美育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协调解决学校体育美育工作面临的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研究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一)各成员单位要从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国家人才培养长远战略目标的高度出发,切实发挥本部门的职能作用,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和学生体质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工作
3、职责,积极研究支持和促进我市学校体育美育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四、工作机制(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会。(二)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成员单位及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办理结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