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大省级科技财政投入力度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切实加大省级科技财政投入力度实施方案.docx(2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切实加大省级科技财政投入力度实施方案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逐步构建了覆盖科技活动全过程的政策体系。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部分政策举措未落实、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制约了科技创新和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影响了科技创新治理效能的进一步提升。按照全国科技工作会议要求,以政策落实落地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一、切实加大省级科技财政投入力度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稳定支持力度的规定,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发(2016)28号)关
2、于持续增加各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年均增幅不低于20%的要求和2022年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精神,综合考虑全省财政收入情况,持续加大省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力争用于科学技术年度预算的增长幅度高于我省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切实解决全省科技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二、科技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基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根据国发(2016)16号关于各地方、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和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等具体工
3、作的要求,加强基层科技管理服务力量,明确科技管理服务专职岗位及人员,强化本地区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等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规定。根据国发(2016)16号关于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在本单位及技术交易市场公示拟交易价格的,单位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和青办发(2021)27号关于推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应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制度与激励机制,经充分听取本单位职工意见、单位内公示、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审议通过后,可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工作时参考。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履行了民主决策程序、监督管理职责以及信息公示等义务,未谋取非法利益,即视为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将不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而产生决策责任的规定,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负面清单,细化落实举措,切实解决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