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委托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4年公司委托合同.docx(29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2024年公司委托合同公司委托合同1委托人:(下称甲方)受托人:(下环乙方)借款人:(下称丙方)经三方友好t办商,就委托贷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提供人民币的资金,并委托乙方一次性蜗丙方.二.贷款期限为月、(从起至止)三、贷款利率:四、甲方1号委托的资金逐入乙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乙方1各根据甲方的委托将款项拨至丙方指定的,账户、五、丙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要托金额的0,6%作为委托费款手续费,于乙方拨款前由丙方一次性支付、六、货款用途为流动资金、七、借款偿还:本货款属委托性贷款,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展期、丙方保证按本协议所规定的借款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本贷款可以提前归还但需一
2、周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八、丙方归还贷款时,应将款项划至乙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乙方收到资金后将款项划至甲方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内、九.风险责任:本贷款本息II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监督贷款使用和按期收回贷款本十、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用艮据该法进行解释、十一、本协议从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丙方还清本息时即自动失效、本协议正本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公章)(公章)(公费)代表签字:代裳签字:代表签字:公司委托合同2(受理单位名称):兹有我的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前往费处(司)办理,里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明!法人代表(签字)
3、:(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法人授权委托书(受理单位名称):现授权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授权其办理以下权限:授权日期:年月日授权有效期至:年月日.请责处(司)接洽!法人/弋表(签字):(单位名称)(孟京)年月日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委托人因XXXX(写明案件性渍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任XXX为xxxx(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解护人),代理权限如下:(委托刑事案件a潮护人.只写
4、“为被告人xxx(姓名)xxx一案第X审进行辩护”)(委抵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阳,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是困,如代为起诉、限出反诉、进行睇.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委托人:(签名或差直)被委托人:(签名或盖京)XXXX年XX月XX日委托书一公砂: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派傩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为全权代表,与我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代表我单位处理该I办议书中的一切事宜.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委托单位:法定倏(签字)年月日授权委死书委托人:XX身份证号:XX被委托人:XX身份证号:XX委托事项:代为领取硕士
5、毕业证制修位证书委托权限: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2.代为签收领取证书及雌证书给委死人委托时限: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委托人签名:委托人电话:XX被委任人签名:被委死人电话:XX委托日期:XX年06月15日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 .被委托人身份证豆印件(本授权委托书共存页)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XX身份证号:XX被委托人:XX身份证号:XX委托事项:XXXX委托权限:I-XXXXX3 .xx委托时限: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委托人签名:xx委托人电话:XX破委托人签名:XX被委托人电话:XX委
6、托日期:XXXX年XX月XX日公司委托台同3原告扬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湘濯市人,住湘遭市岳塘区五里堆晏家塘115委托代理人际晖,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长沙市人,住长沙市芙营区蔡片中路2号12栋2405房.被告广州银曼古货属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休白西路维多利广场a座1803号.法定代表人朱芙琴,该公司总经电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由审判员过伟国担任审判长、审判员雷达、人民陪审员傅旭光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9月1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书记员谢艳辉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杨林及
7、其委弋理人陈晖到庭叁加诉讼;被告广州根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杨林诉称:XX年7月10日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眼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根据约定,原告于7月10日当天通过工商银行向被告账户;匚入100000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提确认了与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并对原告开具了授权书,授权原告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酒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回到湘潭后,依合同和加盟经管的需要完成了全部筹蓄工作,包括依6授权书通过嵋人有偿取得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后,却突然接到
8、步步高华隆店通知:被告正式通知步步高华隆店取消对原告的授权,并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原告询问敬告,祓告承认了上述行为,却没有给原告终止加盟关系的理由.被告的行为严市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继绫际行合同并负担本案的诉讼费.原告扬林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法庭提交以下证据:1.被告单位注册登记期”,证实被告主体资格;2、XX年7月10日原.祓告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3,证实原、破告之间的加盟合作关系;4 .被告出具的髻淀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证实原告汇款的依据;4、工商恨行i匚款单,证实原告依证据2的约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00(XX)元;5, XX
9、年7月10日被告出具的收款收据,证实被告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6、被告开具的授权书,证实被告确认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确定了加盟经首的位,;7、原告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百货专柜合同新签审批表,证实原告依证据2、6已经完成了基本筹备工作;8、被告开具的另一份授权书,证实被告无故终止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又授权另一加盟商与步步高华隆店洽谈合作事宜.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书面指称:广州根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3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益合同生效条件,原告要求堆续履行合同的要求不符合实际.答辩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贷款无息退还原告即可.破告没有向法庭提交证
10、据材料.以上证据被告广州根登古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到庭陵证因被告在向法庭提交的书面答苗意见中认可原告陈述的事实经过,因此本院对上述证据1-8的再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予以脯认.根据以上认定的证据,以及原告的陈述和被告的书面答辩意见,本院认定以下事实:XX年7月10日,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一份,原告依N确认单之规定向被告账户汇入1.ooOoo元,被告对原告开具了收款收据,随即被告对原告又开具了授权书.原告持破告公司的授权书办理了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的百货专柜审批手续,但此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原告,被告又下了另外一份授权
11、书给另一加盟商,终止了原告所持有的授权书的法律效力,经原告到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核实,了解到被告在没有和原告解除加盟关系的前梃下,单方取消了对原告的授权,终止了和原告的加盟合作关系,三新对另一加盟商出具了授权书,原告对此向被告提出异议,但被告拒不理睬.原告遂于XX年7月31日向本院起诉,提出如诉称之请求.本院认为,XX年7月10日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嘀认单3虽然没有标明合同的名称,但该确认单能嫦定当事人名称、标的和数量,具备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同时C确认单,是被告一方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原告只锢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确认单可以认定为格式合同;当事人订立合
12、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冏成立,该合同应该认定为生效合冏;原告按合同约定支付了100000元,被告认可了双方的加盟关系,目原告为履行合同完成了基本准备工作,应当认定为要约不得撤销;祓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指称广州眼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是一个合作意向书,不具备合同生效条件,与本案实际情况不符,破告的辩解好.见本院不予采信;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但被告未提供证据证实存在上述五种情形情况的存在,第九十六条规定,汨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
13、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因此,被告辩称其依据确认单中的约定,行权单方面解除合作,将原告的首批贷款无息退还保告即可.经本院审亘,确认单中对此约定的内容为:“在签订此合作确认单后一个月,被告若无法与原告确认最终合作事宜,则无条件全额无息退还首批货款给原告.”该条款是破告免除其责任.加重原告员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该条款与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相悖,该条款为无效条款,对原告没有约束力,物I寸被告该辩解意见本院不予采信.披告无正当理由终止加盟合作关系、微梢授权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原告请求判令被告维续履行合同并负担本案诉讼费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据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十条
14、、第四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旗的解释(二)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货易有限公司双方于XX年7月10日签订的广州银曼古留易有限公司加盟合作条件确认单3为格式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广州很曼古契易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继续履行合同.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到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祗审判长过伟国审判员雷达人民陪审员傅旭光二。九年九月十八日
15、代理书记员XXX公司委托合冏4致:XXX公司我单位现委托(姓名)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S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迸行X工作,该委托代理人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们进行嵯商、签署文件和处理XXX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XX过程中,该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三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单位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职责.代理人无权转阕出权.特此委总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XX职务:身份证号码:(代理人签字样本)日期:年月日竞标申请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1弋理人身份证装印件公司委托合同5原告杨林,男,1966年5月20日出生,汉族,湘潭市人,住湘温市岳塘区五里堆晏家塘115号.委托代理人陈晖,女,1972年3月26日出生,汉族,长沙市人,住长沙市芙琴区蔡存中路2号12栋2405房.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维多利广场a座1803号.法定代表人朱芙尊,该公司总经电原告杨林与被告广州银曼古贸易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