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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普速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双段长”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速铁路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全区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我市普速铁路环境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推进我市普速铁路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全区普速铁路双段长责任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按照“路地联动、各负其责、协同监管”的原则,坚持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机制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通过建立“一段铁路两个段长”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铁路沿线各
2、级政府与铁路运输企业联防联治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各级责任,合力推进普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隐患整治,确保我市铁路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成立市普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治理“双段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何文林,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玮担任,副组长由市辖普速铁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南宁局集团公司车站站长、工务段段长、桂林工务段段长、南宁工务段段长担任,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重点办(铁路建设办)、市委政法委(铁路护路办)、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3、、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南宁局集团公司车站、工务段、车务段、桂林工务段、桂林车务段、南宁车务段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与铁路单位联系和日常协调等工作。(二)设置四级“双段长”根据实际情况,建立铁路运输企业站段与县区,车间与街道(乡、镇),工区(车站)与村(社区)三级段长,同时设立总段长进行统筹管理、监督。实行普速铁路沿线地方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安全四级“双段长”责任制,负责组织巡查、会商、上报、处置等工作。一级段长:由铁
4、路沿线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领导和铁路运输企业站段工区(中间站)负责人担任。二级段长:由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领导和铁路运输企业站段工区(班组)负责人担任。三级段长:由铁路沿线县(区)人民政府领导和铁路运输企业站段车间(县级车站)负责人担任。总段长:由市委常委、副市长何文林和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玮担任。三、“双段长”管辖区段划分铁路沿线地方政府的段长主要负责铁路护网或围墙外区域(无护网或围墙负责铁路地界外区域)。管辖范围以铁路线路安保区为核心,铁路防护栅栏两侧外各50米、铁路隧道上方中心线两侧各200米的区域为重点,部分区段可延伸至两侧各500米责任范围区域。中国
5、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明确普速铁路“双段长”责任区段划分,原则上铁路运输企业的段长主要负责铁路护网或围墙内区域(无护网或围墙则负责铁路地界内区域)。四、工作职责“双段长”依据自治区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城乡管理有关规定,对铁路沿线两侧非法场所(仓库)、违法堆放物(建、构筑物)以及违法开采爆破、施工、取水、排放、倒落侵限、树木种植、漂浮物等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沿线景观问题,联合开展环境管控和综合治理,确保铁路沿线整洁规范、安全稳定。(-)领导小组职责研究解决普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综合管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指导督促路地相关单位部门推进落实“双段长”责任制工作;协调处理整治缓慢、难以销号的安全
6、环境问题,必要时组织召开普速铁路安全综合管控工作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处置方案;定期组织召开路地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互通信息、交流工作进展情况等事项。(二)“双段长”职责1 .一级“双段长”职责:负责责任区域内普速铁路沿线安全管控;负责开展所辖沿线铁路安全环境巡查整治等工作;对发现或双方段长反馈的安全环境问题及时落实原因并按规定处置;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铁路沿线进行巡查,对安全隐患和环境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沟通、早处置并建立巡查记录和问题台账,形成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防止问题升级,并及时上报上级段长协调处置。2 .二级
7、“双段长”职责:负责管辖区段一级段长的业务培训。每月对管辖区段普速铁路外部环境隐患开展研判,组织开展普速铁路安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处理一般性环境隐患问题。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防止问题升级,并及时上报上级段长协调处置。3 .三级“双段长”职责:全面负责管辖区段普速铁路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二级段长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对管辖区段普速铁路“双段长”责任制实施情况和“双段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外部环境问题整治情况。对本级无法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防止问题升级,并及时上报总段长协调处置。4 .总段长职责:统筹负责市辖区内普速铁路安全
8、环境管理工作,协调解决三级段长上报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对我市范围“双段长”责任制实施情况和“双段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外部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普速铁路沿线环境管控治理工作。五、工作机制(-)巡查。各级段长每月至少全面巡查本区段1次,“双段长”每2个月至少开展联合巡查一次,并建立问题台账,确保巡查工作常态化。(二)处置。对巡查发现的可自行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置,做好记录,处理前后要拍照留存。(三)上报。对巡查发现无法当场处置的重点难点问题,下级段长要及时报告上级段长,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上级段长对下
9、级段长反馈的问题,要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四)会商。“双段长”要加强沟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双段长”工作例会,协调解决普速铁路安全有关问题。遇有紧急情况或需特殊处理的事项,随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五)销号。问题整改完成后,路地双方要及时确认销号,并定期通报问题处置和验收销号等情况,作为工作考核依据。六、其他要求(一)各级段长在开展日常巡查的基础上,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不定期开展路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文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全民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二)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双段长”制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对不按要求开展巡查、开展巡查弄虚作假、问题整治不力、工作拖拉、办事不力的单位部门,纳入工作绩效考核。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市管内普速铁路,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市人民政府、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