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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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持续实施了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条件和教育质量得到显著提升,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仍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和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

2、本任务,遵循特殊教育规律,以适宜融合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特教特办,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公平、实现共享,尊重差异、多元融合”原则,按照拓展学段服务、推进融合教育、提升支撑能力的基本思路,加快健全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儿童青少年提供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促进残疾儿童青少年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实现最大限度的发展,切实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家庭福祉,努力使残疾儿童青少年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才。二、发展目标(-)总体目标。到2025年,高质量的特殊教育体系初步建立。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

3、98%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特殊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基本建立,融合教育全面推进。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继续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逐步提高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专业水平提升,待遇保障提高。(二)年度目标。2022年,以市、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和启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续建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完成主体建设;新建资源教室20个;新建5个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岑溪市特殊教育学校通过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评估。20

4、23年,市级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建成投入使用;新建龙坪区特殊教育学校;新建资源教室30个以上;藤县特殊教育学校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通过立项评估。2024年,续建龙坪区特殊教育学校;新建资源教室24个以上;推进藤县特殊教育学校创建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2025年,迁建苍梧县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岑溪市特殊教育学校;新建资源教室6个以上。三、任务措施(-)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1. 全面落实“一人一案”。根据自治区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安置规范,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做到

5、“全覆盖、零拒绝”,确保具备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不失学不辍学。县级残联、教育部门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依托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落实“一人一案”,建立入学安置台账,由就读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纳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统一管理。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2. 扩大随班就读规模。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结合区域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需求情况,加强谋划、合理布局,统筹学校招生计划,压实义务教育阶段

6、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主体责任,同等条件下在招生片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各县(市、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人数达到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60%以上。落实自治区随班就读工作指南,建立健全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长效机制,规范随班就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3. 发挥特殊教育学校骨干作用。苍梧县、岑溪市、藤县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增强招收智力残疾、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的能力。岑溪市、万秀区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发挥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增强招收所有障碍类型残疾学生的能力,在孤独症和多重残疾学生教育方面示范引领,

7、实现市域内有需求的视力、听力障碍学生集中就读。各县(市、区)将特殊教育学校打造成能充分满足区域内残疾学生特殊教育需求,兼具区域资源中心功能的特殊教育服务综合体。4. 规范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健全“属地管理,责任到校,落实到人”的送教上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自治区教育厅等6部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教基教(2019)33号),根据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保证课时量。合理控制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学生规模,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各县(市、区)送教上门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适龄残疾学生总数的15%。市、县两级特殊教

8、育资源中心加强对送教工作的指导,送教学校要把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选派责任心强、富有爱心、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承担送教工作。(二)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1. 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幼儿园(班),每个县(市、区)办好12个特殊教育学前教育点,其中至少设有1所公办幼儿园作为康复定点机构开展融合教育,加快推进市级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建设,推动现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

9、教育、康复、干预服务。2. 着力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加快推进市级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部建设,成为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推动现有4所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2025年实现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市)都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为残疾学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3. 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有条件的高校可根据残疾学生的需求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为残疾人实现终身学习提供条件。(三)推进融合教育

10、,全面提高特殊教育质量。1. 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积极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组建与普通学校结对互助的5个融合办学集团,创设融合教育环境,通过发挥不同学校优势,共享与整合校际资源,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促进残疾学生信息上报、教育评估、转衔安置和个别化支持等工作规范及时、科学专业。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融合教育教学指南、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参与融合教育示范区示范校创建和优秀教育教学案例遴选,每年举办特殊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2. 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

11、融合。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职教部(班)和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开设结合梧州产业特色、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让残疾学生有一技之长,拓宽就业渠道。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将证书培训内容有机融入专业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深化校企合作,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做好残疾学生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3.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残联等部门协同推进,加强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康复机构与学校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

12、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辅助器具进校园工程,优先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科学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应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进特殊教育智慧校园、智慧课堂建设。推动残疾儿童青少年相关数据互通共享。开发特殊教育数字化课程教学资源,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4. 推动科研、教学改革与特殊教育融合。各县(市、区)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工作,以多种形式为特殊教育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鼓励普通中小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申报特殊教育教科研课题,积极开展特殊教育改革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加强孤独症、多重障碍学生教育模式的研究与实践,探索建立入学评估、幼小衔接和助教陪读制度。将陪同康复服务

13、纳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体系,享受康复定点补助,为孤独症和多重障碍学生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减轻家长负担提供支持。(四)提升特殊教育基础能力。1. 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成为我市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市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藤县特殊教育学校力争获得自治区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立项建设。根据特殊教育发展需求,新建龙坪区特殊教育学校,迁建苍梧县特殊教育学校,长洲区、蒙山县在2所以上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对标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562011),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未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改扩建。支持市儿童福利院依托

14、现有场地、设备和人员设立特教班。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特殊教育,规范民办特殊教育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2. 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切实加强市、县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为辖区内特殊教育发展规划、巡回指导、教师培训、质量评价等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和服务。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统筹全市特殊教育资源。2022年实现市、县两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鼓励依托设在乡镇(街道)的小学和初中因地制宜建设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逐步实现市一县一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3. 建设布局合理的资源教室。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残疾儿童入学分布情况,合理规划,统筹布局,在区域内选择若干普通学校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

15、。加强对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监测,动态实现随班就读5人及以上的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全覆盖。按照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指南,根据学生残疾类别配备必要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和专兼职资源教师及专业人员,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等特殊教育专业服务。4. 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加强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学校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提供无障碍支持服务。积极创建自治区高品质星级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标准化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五)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1. 拓宽特殊教育经费筹措渠道。积极

16、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特殊教育补助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涵建设。各级财政每年视财力情况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用于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对学校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落实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探索设立助教陪读辅助资金。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2. 提高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全面落实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到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各级财政根据实际,适当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学前部(班)、高中部(班)及特殊幼儿园、高中阶段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学生参照相应学段标准执行。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农村地区特殊教育学校,按100人标准拨付公用经费。3. 加大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全面落实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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