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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XX镇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巩固“平安XX”创建成果和XX旅游的优良环境,推进XX旅游景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一个最美,两个第一”具体要求,结合我镇旅游实际,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平安景区”创建工作,特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服务大局、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首任,以创建平安景区为抓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深入扎实地做好治安安全、生产安全和防火安全工作,努力实现发案
2、低、事故少、秩序好、社会稳定、游客满意的工作目标。二、工作目标通过“平安景区”创建活动,提升镇、村干部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完善保障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努力做到“平安景区”活动全覆盖,实现无群体性事件;无旅游安全事故、火灾、食品中毒事件;无治安刑事案件;景区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游客对景区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三、组织领导(一)XX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李红峰为第一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鹏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方良福为副组长,XX派出所、交警中队、工商分局、法庭的单位负责人及镇相关班子成员的“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
3、,由黄绵福同志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各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协作。(二)相关村(居)委会、各旅游景区均要成立相应的“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保证有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平安景区”创建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四、创建标准(一)景区安保建设规范1 .内部安全保卫组织或专职安全保卫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责任落实。(责任单位:镇旅游发展办公室、派出所、各景区)2 .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程序、日常管理规范,活动开展经常,工作资料规范,作用发挥到位。(责任单位:镇旅游发展办公室、各景区)3 .安全保卫机构有固定的办公用房、经费保障和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及警械、办公设施。(责任单位:镇旅游
4、发展办公室、各景区)(二)景区管理制度健全1 .建立了重点要害部位、危爆物品管理、安全值班和门卫等制度。(责任单位:镇旅游发展办公室、派出所、各景区)2 .建立了游客高峰期及特殊时段安全制度,落实了应急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各景区、景区所在村委会)3 .定期对重点要害部位及游客旅游区进行巡逻巡查,维护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景区、景区所在村委会)4 .消防、交通等安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安全检查制度落实,工作开展情况记载全面详实,各类文件档案资料齐全规范。(责任单位:各景区)(三)景区预警机制完善1 .建立了景区预警领导责任制,落实了“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责任单位:景
5、区所在村委会、各景区)2 .制定了景区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大型活动、节假日旅游黄金周和各种重大节庆活动安全保卫措施。(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景区)3 .定期按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应急救援的组织力量、物资器材储备到位,应急疏散设施符合安全要求。(责任单位:派出所、景区所在村委会、各景区)(四)景区安全设施完备1 .游乐和安全基础设施完备,检测、维护和更新及时,运行正常,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责任单位:各景区)2 .提示牌、危险地带警示牌及安全标识、标志清楚醒目。(责任单位:各景区)3 .按要求配备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技防设施,重点要害部位控制面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各
6、景区)(五)景区内外秩序良好1 .景区及周边主要出入口、旅游纪念品市场、停车场治安秩序良好,危害游客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责任单位:各景区、景区所在村委会)2 .交通秩序良好,道路畅通,停车场、停车位设置规范,车辆停放整齐,无违法乱搭乱建。(责任单位:交警中队、各景区、各景区所在村委会)3 .设立24小时游客投诉受理咨询台和投诉电话,确定专人负责受理,对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档案记录完整。(责任单位:各景区)4 .景区及周边市场秩序良好,管理规范,交易公平公正,无违法违规经营摊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围追兜售、强买强卖等现象;餐饮服务行业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人员持证上岗。(责任单位:工商
7、分局、各景区)(六)景区周边环境和谐1 .景区开发中涉及群众的山林、土地以及门票收入分成必须有合法的合同,以便出现纠纷时双方依法维权。(责任单位:各景区、各景区所在村委会)2 .景区应有群众代表参加的景区每季例会制度,通报景区管理等相关情况。(责任单位:各景区、景区所在村委会)3 .建立景区工作人员与周边群众的挂钩帮扶困难群众制度,定期走访困难家4 .景区每年邀请周边村干部、部分村民代表座谈,听取村民建议。(责任单位:各景区、景区所在村委会)(七)平安创建效果显著1 .景区年内未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一般治安案件得到及时查处。(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景区)2 .年内无旅游安全事故、火灾、食品中毒和群
8、体性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各景区、各景区所在乡镇)3 .景区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游客对景区治安状况满意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景区、各景区所在乡镇)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5月19日前)。相关村(居)委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在5月19日前上报“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并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掀起人人关心、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启动“平安景区”创建工作。(二)全面实施(5月19日起)。相关村(居)委会、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平安景区”创建目标和本方案要求,开展创建各项工作。(三)考评验收(12月底)。各景区对照本实施方案的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如果达到标准,向当地村(
9、居)委会提出验收申请,由景区所在村(居)委会报“平安景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公示,如果达到创建标准即授予“平安景区”荣誉称号。六、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保稳定、保平安的政治任务,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广泛发动群众,狠抓落实。实行层层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主要领导负总责机制,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创建工作扎实有效。(二)各单位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推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全面落实,务求实效,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充分调动干部维护景区平安的积极性。(三)各单位要严格考核奖惩机制,将“平安景区”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景区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实行责任查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