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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特殊时期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有关批示精神,进一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按照关于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牢牢把握以民为本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提高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和规范化水平。二、工作目标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切实发挥社会救助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及时救助”。三、救助范围1 .因患重
2、特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2 .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3 .在低保审核确认期间,申请人生活确实困难的;4 .因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四、保障措施1 .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保障救助备用金IOO万元用于城乡困难群众救助工作,本年度结转资金流转下年度使用,其余部分由县财政填平补齐,确保每年度救助备用金100万元。对经乡镇(街道)核实符合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给予每户10斤肉、10斤米、10斤油、100500元现金的救助。2 .人员保障。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协调工作机制,明确专人专职负责,统筹推进
3、困难群众救助工作。3 .设施保障。救助服务热线电话设在县民政局(救助热线电话:),县民政局要确保救助热线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群众反映诉求有人受理。各乡镇(街道)要为保障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并配备相应的交通、通讯和数据采集等设备,确保能第一时间到达困难群众家中进行核查。五、救助流程县民政局在收到受困群众的救助热线电话后,第一时间受理并将相关情况派发至属地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在4个小时内完成灾情核查或入户核查,并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至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在核查属实后4个小时内发放救助物资。具体救助流程图如下:六、工作要求1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
4、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守住民生底线,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县财政部门要将资金列入预算,对救助资金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切实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在突出位置。2 .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发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统筹救助资源,解决好困难群众急难生活问题。要畅通救助服务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3 .创新工作方法。要加大宣传力度,简化救助流程,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依托村(居)委会干部、网格员对困难群众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定人、定责、定标的办法,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措施到位,对摸排出来的困难对象情况登记造册。同时要加强联动,摸排信息要与一链办结数据进行对接、分类识别,给予专项救助。4 .完善奖惩措施。要加强工作落实的督促检查,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到位导致对象救助不及时而造成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