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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居环境整治综合督查考评办法为有效推进街道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度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村庄环境整治标准体系,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评对象所有行政村(社区)二、考评原则1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2 .坚持现场考评为主,注重整治效果;3 .坚持整治持续性,注重长效管理;4 .兼顾平时工作与整治成效。三、考评方式1、行政村(涉农社区):各村(社区)依据本地实际,成立工作小组,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排定整治计划与任务,推进落实整治工作。街道分两个考评工作组每月对各村(社区)整治计划完成情况和问题整改的“
2、回头看”进行督查考评,考评标准参照街道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评分表,由基本分项目和加减分项目组成,基本分项目采取百分制,每月对考核得分进行排名通报。2、城镇社区:参照市“八位一体”考评结果。四、奖补资金拨付方案1、市“八位一体”考核街道配套补助资金。(1)行政村(涉农社区):年终根据街道每月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结果汇总(农村人居环境考核占60%,“数字城管”考核占40%)发放街道配套补助资金。年终排名第1-10名,按市补助资金120%发放;年终排名第11-20名,按市补助资金IO0%发放;年终排名第21-27名,按市补助资金80%发放。(2)城镇社区:按市补助资金100%发放。2、街道人居环
3、境综合整治专项奖励资金。根据全市年终“八位一体”排名进行奖励,行政村(涉农社区)排第1-6名各奖励15万;排第7-25名各奖励10万元;排第26-40名各奖励5万元。城镇社区排第1名奖励8万元;排第2-4名各奖励5万元。对进步较快的行政村(涉农社区)给予升档进位奖励,年终市“八位一体”排名比上一年度每前进10名奖励5万元,但排名必须在全市前60位。3、风险抵押金。各村(社区)每年向街道缴纳3万元风险抵押金,根据全市年终“八位一体”排名兑付。行政村(涉农社区)排第1-6名按照120%兑付;排第7-25名按照110%兑付;排第26-40名按照100%兑付;排第41-55名按照90%兑付;排第56-69名按照70%兑付;排后5名按照50%兑付。城镇社区排第1名按照120%兑付;排第2-4名按照100%兑付;排第5-6名按照80%兑付;排后2名按照50%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