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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航行业标准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编制工作组2024年5月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MH/T1052修订)为2021年标准计划内项目,标准编制周期为24个月。该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运输司提出,牵头起草单位为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二)主要起草单位和编制组成员主要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所。编制组成员:台枫、赵宁宁、杨强、董桂枝、何鹏林、谢欢欢、梁晓瑜。(三)标准制定的背景、目的和意义锂电池作为一种高效储能设备,航空运输量巨大,其电化学体系及高能量体积比的设计导致无论是在货物运输还是旅客机组行李运输
2、过程中,锂电池不安全事件常有发生,严重影响了航空运输安全。测试是排除和降低锂电池运输风险的重要手段,多年来,国内外相关专家不断对锂电池的安全测试、运输要求等进行研究、提出新的建议措施,研究工作随着锂电池生产行业的技术革新不断深入和持续。这些研究趋势和研究成果有必要适时纳入我国的锂电池标准体系中,现行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MH10522013)于2013年发布实施,至今已1()年,非常有必要与国内外的最新锂电池产品测试技术研究成果实现全面对接,对原有UN38.3测试有关的试验和参数进行修订,研究制定移动电源的测试技术要求,并修改相应的测试报告内容及要求。本标准的修订有利于民航局持续加强对锂电池
3、航空运输的安全管理,依托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实现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持续向好态势。(四)主要工作过程I.组建编制组2021年1月,成立标准编制组,编制组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和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组成。编制组明确了项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项目目标与考核指标、编制组成员、项目进度安排、任务分工、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2 .调研(1) 2021年3月,编制组赴中国电子标准化研究院,就UN38.3试验开展情况、试验过程需特别注意的测试项目及存在问题开展调研。(2) 2021年5月,编制组电话调研了解工信部等锂电池行业主管部门对移动电源的测试要求,以及国内外运输适用的测试标准和关键测试项目
4、O(3) 2022年11月,编制组与上海化工研究院、民航二所、迪捷姆、信诺递捷举行视频会议,就锂电池货物包装件3m堆码测试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难题进行研讨。3 .开题评审2021年4月19日,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航科院”)组织召开了标准开题评审会。编制组按照要求进行了汇报,评审组对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修订)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关键技术、考核指标、进度安排、经费预算、效益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评审,经过论证质询,评审组认为本项目目标明确、内容全面、技术路径可行,符合立项开题要求,对相关内容提出了如下三条建议:(1)进一步完善优化标准研究内容;(2)跟踪产品技术发展,补充完善现行标准的不足
5、;(3)注意与国标或其他行业标准制修订协调。4 .标准起草2021年4月至2023年8月,开展标准起草工作。(1)标准起草过程中,编制组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10月组织召开了2次标准草案研讨会,广泛听取了行业专家关于锂电池航空运输测试的意见、建议,重点讨论了移动电源测试的特点及其航空运输时需重点关注的测试项目,并按专家意见对标准进行修改完善。(2)编制组多次开展锂电池UN38.3试验所涉及的样品充放电循环等试验项目及锂电池货物包装件3m堆码测试,充分验证了试验方法的可行性。(3)编制组在标准化专家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标准正文,并按照标准化的要求对试验过程等关键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标准
6、草案初稿。5 .中期评审2023年10月18日,航科院组织召开了标准中期评审会。会上,评审专家对标准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进行研讨,认为现有行业标准草案内容清晰完整,详细规定了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移动电源测试、锂电池货物包装件跌落测试和堆码测试要求,以及测试报告的要求,并形成了如下六条建议:(1)锂电池与防火包装箱之间的系列标准关系不强,建议不作为系列标准,本标准名称修改为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2)术语与定义按照逻辑关系排列,删除标称电压、额定容量、短路等术语定义;(3)删除第4章技术要求部分,将4.3、4.4、4.5相应地放到UN38.3测试、便携式移动电源测试、锂电池货物包装件测试一
7、般要求部分;(4)明确锂电池货物包装件测试预处理和环境要求;(5)将锂电池试验概要作为规范性附录,正文引用;(6)测试报告要素归纳合并。会后,编制组根据专家的意见对术语定义、测试要求、测试报告要素等进行了调整。二、编写原则和主要内容(如技术指标、参数、公式、性能要求、试验方法、试验规则等)的编写论据(包括计算、测试、统计等数据),修订标准时应说明主要技术内容的修改情况(一)标准编写原则1 .符合性原则标准的修订充分考虑了国际、国内现行锂电池及移动电源测试的相关要求和技术手段,包括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第二卷中对锂电池的测试要求以及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
8、源通用规范(GBZT35590)中对移动电源的检测要求等。2 .可行性原则标准从便于试验操作角度出发规范锂电池及移动电源航空运输所需的试验项目,同时设计了锂电池UN38.3测试报告、移动电源测试报告和锂电池货物包装件测试报告的相关要素,便于检测机构人员开展测试工作。(二)标准主要内容本文件共包括7章正文。第1、2、3章,为标准的常规性描述,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第4章对锂电池应开展的UN38.3试验的试验范围、试验样品、试验过程和和合格判据进行完整阐述。第5章对移动电源除UN38.3测试外,还应进行的附加测试进行描述。第6章明确了锂电池包装件应开展的跌落测试和堆码测试要求。第7
9、章明确了锂电池UN38.3测试报告、移动电源测试报告和锂电池货物包装件测试报告,主要对其报告应包含的要素进行了规范。附录A对2003年6月30日以后生产的锂电池芯或锂电池航空运输时必须提供的UN38.3试验概要的内容进行描述。(三)修订标准新、旧版本主要技术内容改变的说明标准修订过程中,根据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关于UN38.3测试的最新技术要求和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GB/T35590)关于移动电源的航空运输安全测试技术要求等对原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MH“10522013)进行修订,与MHb1052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更改了各类产品
10、需开展的UN38.3试验项目要求(J1.4.2,2013年版的4.1.1);更改了部分测试样品数量和条件要求(见4.4,2013年版的4.2.2、4.2.3、4.2.5、4.2.7和4.2.8);更改了T.4冲击试验过程(见4.5.4,2013年版的4.3.4);更改了T.5外部短路试验温度(见455,2013年版的4.362); 增加了移动电源测试(见5); 增加了锂电池货物包装件3m堆码试验移动电源测试(见6.3); 删除了锂电池货物航空运输条件鉴定书(见2013年版的7); 增加了UN38.3试验概要(见附录A)。三、是否涉及专利,涉及专利的,说明专利名称、编号及相关信息本标准不涉及专利
11、。四、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论证、预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主要试脸或脸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论证项目研究过程中,编制组针对与MH/T10522013相比有变化的试验项目,选取有代表性的试验项目进行了试验验证,主要情况如下:1 .针对UN38.3试验,利用18650锂电池开展了试验样品充电循环的试验验证,试验结果表明,电池经过50次充放电循环和经过25次充放电循环,其老化状态没有区别,对后续试验的开展及试验结果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但可以很明显缩短试验时间,有利于检测机构开展相关试验;2 .针对新增移动电源跣落试验,购买品牌充电宝进行了试验方法验证,试验结果表明试验方法切实可
12、行并符合移动电源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必要作为一项移动电源航空运输时应开展的测试项目;3 .针对新增锂电池货物包装件堆码试验,利用堆码压力试验机对客户提供的锂电池货物包装件进行了试验方法验证,试验结果表明,试验方法切实可行并可有效检验锂电池货物包装件是否符合空运要求。系列试验方法验证研究充分证明了本标准涉及的试验方法是可行的,可以切实保证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二)预期的经济效益2021年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锂电池全行业总产值突破6000亿元。锂电池货物进行出口贸易及航空运输时,满足本标准的相关测试要求,能够充分保障锂电池航空运输安全,为锂电池生产厂家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为航空公司、机场等运输相关单位
13、避免了可能因锂电池航空运输中不安全事件导致的损失,按产值的1%估算本标准的经济效益为60亿元。(三)预期的社会效益本标准的实施可以提升锂电池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从源头保障锂电池航空运输安全,提升民航锂电池运输保障能力,提升民航锂电池运输安全监管水平。五、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本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存在版权问题。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在术语和定义中参考了STSGAC.1()11Rev.7Manua1.ofTestsandCriteria关于组成电池芯、大电池芯、小电池芯、大电池、小电池、合计锂含量、开路电压、标称能量、保护装置、排气、型号、解
14、体、起火、泄漏、破裂的定义。六、与有关的现行法律、行政法规、民航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关系本标准按照GB/T1.12020给出的规则进行修订,在标准编制过程中规范性引用了信息技术便携式数字设备用移动电源通用规范(GB/T35590)和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zT1.0202018)。本标准与国内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一致,无冲突。七、重大不同意见的处理和依据无。八、贯彻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过渡办法等)建议本标准发布实施后,行业标准化管理单位及时组织本标准宣贯,强化标准技术内容对后续工作的指导。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本标准替代MH/T10522013,标准发布实施后MH/T10522013即废止。十、重要内容的解释和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