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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收购协议甲方(收购方):X_有限公司乙方一:A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二:B合依企业(有限合伙)乙方三:_C_乙方四:D乙方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合称“乙方”:甲方、乙方单独称“一方”目标公司一匕有限公司于一年_月一日在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而万元。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T本次交易方案1.1 本次交易为甲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工100%的股权。1.2 本次交易的作价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一出具的怦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根据一出具的评估报告,H1.oO%股权的评估价值为93
2、1.(X)OXXX)元。经各方协商一-致,股权的交易总对价为93000,000元。1.3 本次交易需经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方可实施.第二条现金对价2.1 本次收购的交易总对价为930.500.000元,由甲方按照本协议答署日乙方中各股权转让方拟转让的的股权比例分别以现金方式进行支付。2.2 乙方中各股权转让方通过本次收购取得现金对价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主体股东名称拟转让的股权比例获得的现金对价,兀1乙方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6.00%471.500.0002乙方二B_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50%267.750.00()3乙方三C14.62%124.270.0004乙方四D7
3、.88%66,980,000tt100.00%930,500.0002.3 乙方一、乙方二所获现金对价支付进度23.1 在标的资产一交割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支付其应获取现金对价的50%,向乙方二支付其应获取现金对价的1.(X)%o232在标的资产一交割完成后9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支付其应获取现金对价的50%23.2 方三、乙方四所获现金对价支付进度23.2.1 标的资产二交割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三、乙方四分别支付其应获取现金对价的50%。23.2.2 标的资产二交割完成后90日内,甲方向乙方三、乙方四分别支付其应获取现金对价的50%。第三条本次交易实德的先决条件3.1 各
4、方同意本次交易自下列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11起实施:3.1.1 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经相关各方签署I3.1.2 本次交易已扶一匕股东书面同意,且一匕全体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31.3本次交易已获得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1.4 各方遵守本协议约定的陈述、保证与承诺。3.2 如本次交易实施前.本次交易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并提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为准调整本次交易实施的先决条件。第四条标的资产的交割4.1 本次交易经本协议第三条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可启动标的资产的交割。4.2 标的资产一的交割:4.2.1 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东会决议.章程修订
5、案等工商变更所需文件)在本阱议第三条约定的先决条件满足后15个工作日内,将乙方一、乙方二合计持有的77.50%的股权工商变更糅记至甲方名下;4.2.2 标的资产一交割完成后5个工作F1.内,甲方应对的重要历史沿革文件.历次验资报告和评估报告、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重要账簿和财务凭证、重大合同文件和会议文件、证照或许可文件等进行查脸,如该等文件资料存在重大遗漏、缺失情形的,由乙方一、乙方二负贲补正。无法补正且使得甲方或工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一、乙方二应作出足额赔偿;4.2.3 除工于评估基准日财务报表已列明的或乙方一、乙方二已向甲方披露的工的负债、或有负债、重大资产减值、担保外,评估基准
6、日形成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负债、或有负债、重大资产减值,担保仍由乙方一,乙方二共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判决.裁定或仲裁裁决先任和所发生的所有诉讼及/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由乙方一.乙方二共同承担。若因前述情形使得甲方或工遭受任何损失,乙方一、乙方二应作出足额赔偿。43标的资产二的交割:4.3.1 标的资产一交割完成后至标的资产二交割前,乙方一、乙方二若存在本协议422、423条的情形,且未披露的负债、或有负债、重大资产减值、担保等影响截至上些年W月也日末二台并报表净资产比例超过10%,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与乙方一、乙方二协商退还标的资产一及而应支付价款事宜4.3.2 甲方与乙方三、乙方四应
7、相互配合(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东会决议、章程修订案等工商变更所需文件)在标的资产一交割完成90日内将乙方三、乙方四合计持有的22.5%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至甲方名下。第五条滚存未分配利润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本次收购完成后,截至法准日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及基准日后实现的净利润归甲方所有。第六条期间损益6.1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自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即过渡期间内),匚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由甲方享有I如H在此期间产生亏损或因H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则乙方按照各自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所拟转让的一匕的股权比例将亏损金额以现金方式补偿至甲方或_工。6.2 标的资产交割后,甲方有权聘请
8、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一J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确定过渡期加1.工产生损益的情况。若标的资产交割日为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上月月末,若股权交割日为当月15日之后,则期间损益审计基准日为当月月末。第七条过渡期相关蝴7.1 过渡期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一、乙方二保证:7.1.1 以正常方式经营运作保持H处于良好的经营运行状态,保持1.现有的核心人员基本不变,继续维持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保证工在过渡期内资产状况的完整性,使得_匚的经营不受到更大不利影响;7.1.2 工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I7.1.
9、3 及时将有关对_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的任何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甲方。7.2 过渡期内,乙方所持的股权受如下限制:7.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股权转让I7.2.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增资或其他任何形式为H引入K他投潴72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一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托管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I7.2.4 未经甲方书面向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修改上的公司章程,72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工进行除日常生产经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刻外扣.保、增加重大债务.重大资产处笆、合并或重大收购,7.2.6 米势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议及投票同意分配工利润或对一工进
10、行其他形式的权益分配,7.2.7 不得轿商或签订与标的股权转让相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股权转让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律文件。第八条协议生效、修改及补充8.1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并在本次交易获得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时生效。8.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各方签署后成立,在甲方蓝事会及股东大会市议通过后生效。8.3 本协议一式十份,各方各持累份。股权收购意向书甲方(受让方)*乙方(转让方)甲乙双方已就乙方持有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的相关收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一、鲁于:1 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
11、建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02、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100S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甲方拟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新的股东(以下称“股权转让”).二、目标公司4K况兹有限公司(注册号:)成立于年一月日,是由乙方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为.三、收购标的甲方的收购标的为乙方拥有的目标公司其中、的股权以及四、收购价格、方式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最终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
12、定最终收购价格。2、收购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方式一次性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日内全额支付完毕.或者: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方式分_期完成收购,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一日内,甲方应至少首先向乙方人民币元,具体在尽职调查完毕后,由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五、尽职辑查1、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
13、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S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_日内,乙方和/或目标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意向。六、保障条脓1、甲方承诺如下: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时,应于一日内与乙方进入股权转让合同的实质性谈判,并最迟于年一月日前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2)确保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收购
14、目标股权议案, 3)甲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该意向书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2、乙方承诺如下:(1)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即再行协商或者谈判。(2)乙方及时、全面地向甲方提供甲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甲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况:并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15、3)乙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4)乙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乙方承担。(5)因目标公司采矿许可证正在办理之中,乙方承诺在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最迟于年一月日前将采矿许可证办理完毕,并办理至目标公司名下;(6)乙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七、目标公司的经管理1、如股权转让成功,则目标公司股东由乙方一人变更为甲、乙两方,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由双方共同经营管理/由方具体实行经营管理;2、双方对目标公司实行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组织机构应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一日内进行变更,董事会由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一名,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担任/由乙方担任;监事会由一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一名,其余由目标公司依法选举产生。或者:目标公司由方具体经营管理,有权自主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