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违规违纪教育惩戒条例(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学生违规违纪教育惩戒条例(试行).docx(7页珍藏版)》请在优知文库上搜索。
1、XXXX小学学生违规违纪教育惩戒条例(试行)为了营造适合学生学习环境,建立育人机制,根据国家教育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适合我校实施的学生违规违纪教育惩戒条例。严格遵守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一日常规,其内容作为校规校纪的基本内容。第一条:学生违反校规校纪,经教育仍不见效者,为教育本人和其他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可分三个惩戒类型:1、情节轻微: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班级处理为主,学校德育处做违纪记录。2、情节较重:记过、记大过,班级和学校同时做出处理决定,并提交保证或
2、检讨书,全校通报。3、情节严重:联系学生家长宣布处理决定;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教师、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行为恶劣的可采取消住校资格、暂停在校吃饭、暂缓返校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年龄达到者)。第二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班级管理分,情节轻微可以当场实施:点名批评;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课后教导;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一般批评教育或谈话,根据情节轻重和学生态度可向学校申报作出警告、严重警告。1、一般常规性违纪和不礼貌行为的,包括迟到、旷课、换座位
3、、借东西、吃喝、说闲话、睡觉、不听讲、看小说、写传纸条、梳头、打粉笔、剪手指甲、考试作弊等等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行为,由老师和班主任点名批评、警告教育;2、一周之内累计迟到、早退三次者;有旷课行为且认错态度不好者;有不履行值日生职责行为者;携带手机、危险玩具、锋利道具等进校园者,由班主任批评警告教育;3、有无意损坏公物的行为,认错态度好且积极赔偿者;4、辱骂他人,经教育有意悔改者;5、仪容仪表不符合小学生和学校要求的,进校不穿校服,衣冠不整进入校园或教室(穿拖鞋、背心、裤头、超短裙、透明衣衫、染发、佩戴首饰、涂指甲油、背时装包、穿高跟鞋等);校服上乱涂乱画的和不爱护校服的。6、逃课、旷课、上网吧、
4、玩手机,并影响正常学习者,违反学校规定,私自留他人在校住宿,经教育批评不改者。7、在校期间喝酒、抽烟、谈恋爱者,顶撞老师,不服从管理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给有关事故调查造成困难者;8连续两课时不听教师讲课,干扰其他学生听课,并不服从教师劝阻者;9、带管制刀具进校的,校园欺凌事件经教育,态度好的。10、一学期内违反受到一次警告处分者再犯给予严重警告;11、在学校吃营养餐不厉行节约、不按规定洗放餐具者一次以上警告处分者给予严重警告;12、乱翻越围墙及护栏,集会时不听从指挥,上下学不按规定列队造成秩序混乱者;第三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班级管理分,情节较重或者经当场教育惩戒拒不改正的,可以实施:
5、由学校德育工作负责人予以训导;承担校内公益服务任务;安排接受专门的校规校纪、行为规则教育;暂停或者限制学生参加游览、校外集体活动以及其他外出集体活动;学校校规校纪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并应当及时告知家长,给予记过、留校察看。1、受过严重警告处分仍认错态度不好者;2、一学期内累计违反第三条中任何两项规定者(或一学年期受到一次以上严重警告处分者);3、一月内累计迟到十次以上者;一月内累计旷课三天以上者;一学期内累计一周不履行值日生职责者;一学期累计三周不完成作业者;4、有小偷小摸行为,偷盗钱物,并对问题有深刻认识者;明知是赃物帮助窝藏者;5、打架斗殴导致受伤,请双方家长来调解不服从的,交派出所处理;
6、6、打劫他人财物未造成严重后果,并对错误有深刻认识者;7、不服从管理,顶撞老师者;8、一切较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态度不好者(根据老师对违纪学生长期了解、教育判定)。第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班级管理分,情节严重或者影响恶劣的可以实施:给予暂缓返校一至二周,要求家长在家进行教育、管教;由法制副校长或者法治辅导员予以训诫;安排专门的课程或者教育场所,由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行为干预;并应当事先告知家长,请家长谈话带回教育,教育合格后方可带回学校;给予取消住校资格、取消在校吃饭资格的处分决定。1、受过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仍认错态度不好或再违纪违规者;2、连续旷课两周以上者,一学期累
7、计旷课三周以上者;一学期累计四周以上不完成作业者;3、有偷盗行为累计两次者;4、谈恋爱影响特别不好者或造成恶劣后果的;5、考试严重作弊影响恶劣者;6、经常在学校看(或传播)低俗小说、多次看武打小说(或其他内容不适宜中学生的刊物),经教育仍不改正的;7、有罢课行为者;经常在校外上网吧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并不听老师劝阻者(聊天,玩快手抖音、打游戏,登录不良健康网站,彻夜不归等);8、扰乱课堂秩序,有打骂教师行为者,恶意顶撞老师者;9、打劫、诈骗他人财物,参与赌博情节较严重者,打架斗殴或聚众打架组织学生闹事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服从学校处理的交派出所处理;被公安部门审查、拘留、治安处罚、并且犯罪行为属实者
8、;10、恶意破坏公物或恶意破坏他人财物,情节较为恶劣者;11、一切情节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态度恶劣者(根据老师对违纪学生长期了解、教育判定)。第五条: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法规教育、小学生守则、学习规章制度及本条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掌握有关规定。第六条:对学生要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要根据违纪条例,轻重适当,可处分或不可处分的不处分,可从轻处理或可从重处罚的从轻处理,但非处分而不能解决问题的则坚决处分。第七条:学生有迟到、旷课、没完成作业、上课不注意听讲等违纪行为。如果能接受老师的批评,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可从轻处分或免予处分。第八条:学生有损坏公物等违纪行为,如果主动承认
9、错误并积极赔偿可从轻或免予处分。第九条:学生有违纪行为能主动检举他人违纪行为可从轻或免予处分。第十条:学生违纪后的认错态度不好、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或包庇,其他违纪行为的则从重或加重处分。第十一条:聚众打架或伙同校外人员在社会上打架,到校外寻蟀闹事者,从重或加重处分。第十二条:上课不听讲,干扰他人听课并不服从教师劝阻或顶撞教师者从重或加重处分。第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应认真学习有关法规政策,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注重教育方法,尊重学生人格,遵照“教育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十二条”执行。第十四条: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决定要与本人见面。如果处分决定核实不当,应由学校向学生道歉,撤销处分。第十五条:对不初犯错误的学生,先由班主任做工作,如果效果不好,则由教导处谈话。如果仍不见效,后可采用纪律处分,每次谈话都要有谈话记录。第十六条:在一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的可撤销处分,凡给予处分的学生,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成长记录,如果学生再受处分,则前次累计计算,该生没有再受处分,有关材料原则上小学毕业时销毁。第十七条:本条例未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应给予处分,可参照本条例有关条款给予处分。第十八条:本条例从202X年3月21日开始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决定,全校教师大会讨论通过,家长委员会和全校家长会通过才全面执行,执行过程中逐渐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