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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事代理协议甲方:杭州才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人事代理协议甲方(代理方)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310015审核人:乙方(委托方)单位名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第二条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第三条代理方是指浙江省人事主管部门所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劳务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第二章费用及付款
2、第四条人事代理的合同期限为2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提前中止合同。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需补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限届满,要求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未通知,则视为本合同自动延续冢:年。第五条甲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收取乙方人事代理服务费竺元/月/人,乙方应在每月_立日前付清当月费用或划款至下列帐户:户名:开户行:帐号:第三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第七条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1、负五代办乙方工作
3、人历的社会保险的缴纳与享受:2、负货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公积金的缴纳与享受:3、甲方向乙方联系人提供社会保隆和公积金的缴纳的凭证。第八条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第九条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理过程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第十条:1、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款项后,才代为乙方委托人协的社会保险金和公积金的缴纳,甲方不需履行垫付相关费用的义务.2、如乙方延迟支付款项导致委托人员社会保险金和公枳金不能及时缴纳,引起切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如乙方拖欠相关费用达一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堆方面中止
4、合同。第四章乙方权利义务第十一条乙方有权力委托甲方为其代理、代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人事代理业务,有权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甲方林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第十二条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第十三条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足资料及其他资料。第十四条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人事相关资料和其他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相关的资料。第十五条乙方有义务按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甲方支代理服务费。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按照迟延支付的代理服务费的/日收取滞纳金。第
5、十六条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如有增减或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当月以书面通知告知甲方。第十七条乙方每月上日前将社会保险金及公积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及时付款.则视为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停保。第十八条乙方委托代理人员在本协议代理期间发生工伤、工亡、患职业病、非因工死亡等情况均与甲方无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五章争议与仲裁第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第二十条由乙方提供的与委托甲方代理服务相关的数据、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相关货任,由乙方负全部货任。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
6、、乙双方各保存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代理方盖章)乙方:(委托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2011年月日日期:2011年月日协议书编号:迅服字(2015)第号人力资源服务协议书深圳市迅展人力资源代理有限公司异地人力资源服务协议书甲方:单位地址:邮编:法定代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乙方:深圳市迅展人力资源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中1056号联检楼邮编:518067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国家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所委托的员工提供专项人力资源服务达成如下协议:一、人事代理委托服
7、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代缴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社保增减员申报、开办转保证明手续办理、工伤处理(申报、理赔和核销),工伤申报由甲方协助提供等相关资料,,缴费基数及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险)在政府规定范围内由甲方确定,以及政府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乙双方应及时进行委托人员的信息交换、资料转递等工作。2、乙方需提供甲方或委托人员本人有效的已代为其缴交各项社保费的查询途径以供查询,并及时告知社会保险、其它规定项目等相关政策变化情况。3、甲方应在每月15号前,将当月确定参保增减人员变更信息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报送乙方,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当月社保投保核定单人数及金额在核定人员申
8、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服务费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注:残保金、该班为乙方代收代交项目),按时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4、乙方按甲方要求为委托人员办理社会保险金及其它规定项目的补缴手续时,因补缴所发生的滞纳金及利息,由甲方全额承担;甲方不负贲因乙方的原因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及其它规定项目的补缴滞纳金及利息。5、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款项后应在5个工作口内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的票据。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将委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及其它费用(特定服务项)付给乙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贲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及时为委托人员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乙方及时为甲方每月离职的委托
9、人员办理停保、退保证明手续。8、甲方若需提前解除与委托人员的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涉及到经济补偿的,乙方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9、甲乙双方保证保守对方及客户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将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0、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本协议所涉及的业务,并将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告知对方。三、服务费收费标准1、甲方根据每18日前参保人数,按每人每月80.00元收取,(不含政府代收、代付费用):2、代理服务费按月以人民币结算,由甲方在划拨委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等项费用时一并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收费票据。乙方汇入账户,乙方开户银行:账号:四、
10、违约费任1、协议期内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起诉讼。2、任何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时,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贲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在当月代办服务费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五、其他1、本协议所列条款之未尽事宜,或在执行过程中遇特殊情况需修改、变更的,应提前15天书面向对方提出,经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如签订补充条款,将视为本协议的附件,且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协议有效期自20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前30天双方应协商续约或终止事宜: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可自动顺延宜年,但应续签协议:决定终止合作的,乙方应为甲方办妥合作期内最后一个月内的所有业务(包括增减员、工伤申报和理赔、证件资料交接等)。工作资料交接清楚后,甲方按合作期内最后一个月实际在保人数向乙方支付代办费。乙方(盖章):代表:联系人:吴锡Ii3、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IE-mai1.: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OE-nai1.:m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