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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关于深圳市光明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部署,保障人民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光明区司法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试行),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2、的实施意见(粤司发(2019)258号)以及深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管理规定(深司规(2022)1号)等文件精神,区司法局对相关问题进行研究,结合光明区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细则o二、主要内容实施细则共十九条,主要规定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的定义、财政保障、发放规则、发放对象、矛盾纠纷等级划分标准、发放流程、监督工作与违规责任等事项。三、办案补贴标准调整情况(一)人民调解办案补贴标准由三类调整为四类实施细则将办案补贴标准从简易纠纷案件、疑难复杂纠纷案件、重特大纠纷案件共三类,调整为简易纠纷案件、普通纠纷案件、重大纠纷案件、特别重大纠纷案件共四类。(二)办案补贴标准调整具体情况1 .简易纠纷案件,
3、每宗补贴不高于300元。简易纠纷一般为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侵权纠纷、生产经营性纠纷,涉案当事人数5人以下,纠纷调解协议书标的金额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下,一般经4次以下调解即达成协议并履行。调解此类纠纷,调解员同时要制作调解卷宗、出具调解协议书,督促协议履行,回访,协助办理司法确认等,平均用时4至6小时。经综合测算,该类案件补贴不高于300元。2 .普通纠纷案件,每宗补贴不高于800元。普通纠纷一般为涉及医疗、工伤、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纠纷,发生在相邻社区之间的地界、路权、水权等权属争议纠纷,5人W涉案当事人数G1.人,10万元人民币W纠纷调解协议书标的金额50万元人民币。调解此类纠纷,调
4、解员同时要制作调解卷宗,按涉案当事人人数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配合做工伤认定、司法鉴定等手续,督促协议履行,回访,协助办理司法确认等,平均用时10至15小时。经综合测算,该类案件补贴不高于800元。3 .重大纠纷案件,每宗补贴不高于1600元。重大纠纷一般为多次或多人赴市、到省、进京上访,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跨区、街道的案件纠纷,11人涉案当事人数31人,50万元人民币W纠纷调解协议书标的金额COO万元人民币。调解此类纠纷,调解员同时要建立详实的卷宗,按涉案当事人人数出具详细的人民调解协议书,配合做好工伤认定、司法鉴定、劝返等工作,督促协议履行,回访,协助办理司法确认,调解过程中根据需要与信访、
5、人社等相关部门沟通,必要时协调公证、法律援助参与并做好衔接,平均用时20至30小时。经综合测算,该类案件补贴不高于1600元。4 .特别重大纠纷案件,每宗补贴不高于3000元。特别重大纠纷一般为涉及政策性、历史遗留问题,如征地拆迁、山林土地、城市改造、市政工程等或其他原因引发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矛盾纠纷;上级交办的疑难复杂矛盾纠纷;31人W涉案当事人数,100万元人民币W纠纷调解协议书标的金额。调解此类纠纷,调解员需填报调解申请书,按涉案当事人人数出具详细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建立详实的卷宗,配合做工伤认定、司法鉴定、劝返等手续,督促协议履行,回访,协助办理司法确认,调解过程中根据需要与公安
6、、信访、人社等部门沟通,并做好公证、法律援助、仲裁、法院等衔接工作,组织开展联合调解会议,邀请专家、政府工作人员、法官等辅助力量参与调解,平均用时40小时以上,同时考虑此类案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经综合测算,该类案件补贴不高于3000元。四、案件补贴审核发放流程调整情况补贴经费原则上由区司法行政部门和各街道按季度发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补贴经费的申领流程如下:(一)申领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向街道申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区司法行政部门申领。人民调解委员会申领补贴经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填报人民调解补贴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重大、特别重大纠纷案件还需
7、填写人民调解补贴经费申请个案登记表,如实填报纠纷类型、简况、调解结果、当事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由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人民调解委员会加盖印章,并在辖区或单位内至少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二)审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审查:1.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领补贴经费的案件,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街道进行审查;2.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申领补贴经费的案件,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经审查科室负责人和科室分管局领导签字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区司法行政部门审查。(三)发放1 .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处的案件,经街道审查无误后,由所在街道予以发放;2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调处的案件,经区司法行政部门审查无误后,由区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