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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安全工作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学校应履行的安全工作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
2、检查防范。(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
3、全。(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二、考核奖励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奖励。三、责任追究根据“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责任追究范围1 .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2 .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
4、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3 .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4 .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5 .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6 .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1 .发生一般安全责
5、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并按相关要求扣除一定数额的绩效工资。2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并视情节轻重对集体或个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并按相关要求扣除全年的绩效工资。3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视情节轻重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
6、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并按相关要求扣除全年的绩效工资。4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并按相关要求扣除全年的绩效工资。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安全事故处理L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5 .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按照
7、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6 .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上报程序、要求,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奖励与责任L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分别给予表彰、奖励。2.对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以至法律责任:(1)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2)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3)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4)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5)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3各部门、年级组、班级负责人是本责任书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及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改变,由接任者继续履行。